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工作职责

 (一) 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定全市扶贫开发发展战略、政策措施、扶贫标准、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定涉及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三)负责分配和管理扶贫资金物资;负责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牵头组织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

(四)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市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工作,开展贫困地区干部有关扶贫政策和扶贫开发的培训工作。

(六)承担协调扶贫开发系统风险防控、涉贫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责任。

(七) 参与市对口支持花垣县扶贫协作有关工作。

(八) 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 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2019年,我办根据编委规定,内设1个二级事业单位,5个股室,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二级事业单位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内设股室分别为:综合人秘股、计划财务股、贫困监测股、产业开发股、政策协调股。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保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9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4万元。

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91.4元,其中,基本支出11.4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1.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 11.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0万元,指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招待费、扶贫宣传费,其他扶贫交通费,调研费,培训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9年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34.206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屋占用面积为67平方米。通用设备价值为18.6762万元。办公家具用具为15.53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4月1日

扶贫办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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