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常宁市林业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常宁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宁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和标准,起草相关规程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湿地、荒漠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及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市造林绿化的计划,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负责良种选育推广;承担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指导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作;负责绿色常宁建设的有关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报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本级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林产品行业的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林产品行业政策及其发展战略和生产布局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市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本级标准和规定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濒危物种进口管理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木材、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口审核、申报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衡阳市委委托市政府或由市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负责林地、林权管理,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协助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组织指导森林保险、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等服务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八)负责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发展。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拟订林业产业县级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和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油茶产业发展工作。负责拟订油茶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油茶产业政策拟定和监督实施。负责油茶产业专项资金管理;负责油茶资源培育管理与服务;负责油茶产业提质增效、产品和生产要素交易管理。负责油茶科技创新、经营管理创新、金融创新管理与服务。负责区域性品牌建设和企业品牌建设管理。

(十)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承担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全市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业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森林防火工作。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防火中长期预防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以及自然保护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监督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森林防火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以及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监管国有林业资产,管理本级林业资金,提出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本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申报全市林业贷款贴息及林业建设重点工程项目计划,指导管理全市林业基本建设。编制本级林业部门预算,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负责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人才队伍的建设。

(十四)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市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设置

常宁市林业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规划财务股,造林绿化和退耕还林股(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股),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森林火灾预防股(森林防火值班室), 林长制工作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常宁市林业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宁市林业局本级决算和所属常宁市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常宁市油茶产业事务中心、常宁市地质公园服务中心、常宁市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常宁市竹木检查站、常宁市油茶研究所、常宁市森林资源管理站等单位决算在内的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9张公开表格作为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常宁市林业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8794.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31.76万元,增长42.7%,主要是因为农林水支出收支增加及其他支出收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8794.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27.49万元,占98.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167.5万元,占2.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79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6.73万元,占20.0%;项目支出7048.27万元,占8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27.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61.95万元,增长42.0%,主要是因为农林水支出收支增加及节能环保支出收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27.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61.95万元,增长42.0%,主要是因为农林水支出收支增加及节能环保支出收支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627.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74.86万元,占2.0%;卫生健康支出76.15万元,占0.9%;节能环保支出95.5万元,占1.1%;农林水支出7615.6万元,占88.3%;住房保障支出43.35万元,占0.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85万元,占6.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03万元,占0.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35.0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62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4.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8.82万元,支出决算为1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部分为预算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9.4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未通过单位而由财政直接拨付。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75.22万元,支出决算为7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为调整预算。

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5.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为追加预算。

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为追加预算。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1232.67万元,支出决算为146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为调整预算。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22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为追加及调整预算。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为追加预算。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为追加预算。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30万元,支出决算为59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为追加预算。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7.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为追加预算。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4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该支出为追加预算。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42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2.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为追加预算。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120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为追加预算。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73.3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为追加预算。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2.84万元,支出决算为4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部分为调整预算。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质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为追加预算。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森林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为追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9.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51.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公用经费187.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7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83万元,减少6.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7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情况发生的接待支出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0.83万元,减少6.2%,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当年及上年均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报废,现本部门已暂无公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5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35个、来宾1200人次,主要是接受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情况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增加78.29 万元,增长71.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比上年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用于召开0会议,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9.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6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5%。(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实行绩效管理项目13个,涉及金额728万元,其中重点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金额0万元,全部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良好。2023年整体支出216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8.96万元,项目支出49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3个,涉及项目支出493万元,其中:油茶收摘及全民义务植树项目经费48万元,林业检查验收与设计项目经费10万元,林业检疫与质量安全项目经费10万元,动植物保护项目经费10万元,林业产业建设与管理项目经费30万元,地质公园日常建设维护运转经费项目经费10万元,油茶管理事务项目经费20万元,林地湿地保护项目经费1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普查防治经费项目经费50万元,林长办专项经费项目经费150万元,森林资源管理化一张图项目经费80万元,项目申报及绩效评价项目经费40万元,生物防火林带规划编制项目经费2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2023年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资金投入使用方向完全符合管理办法和资金下达文件的要求,资金投入使用方向与项目作业设计批复相符,资金拨付及时到位,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通过项目的实施,我市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实现了双增长。2023年底我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5.3%,森林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319.18万立方米。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紫色页岩及石漠化等生态脆弱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自然灾害损失得到降低,人民生活质量得到提高,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森林碳贮量,森林涵养水源功能、森林水土保持等功能得到增加。通过宣传发动,社会对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产业化的认识提高,爱林护林意识增强。林农得到了实惠、林业得到了发展,达到了设计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由于营林生产周期长、投入大,造林大户(公司)普遍存在资金不足,周转困难的现象,影响了营林生产的后期投入。建议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林业的投资,增加项目的多样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政府部门用于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常宁市林业局.XLS

常宁市林业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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