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常宁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工作和公共服务的职能部门。内设10余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优抚股、救灾股、安置股、社会事务股等;局直属事业单位12个,分别是:社会福利院、儿童院、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局、救助站、中心敬老院、园艺场、军休所、彩票销售管理站、福利公司、婚姻登记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殡葬事业管理处。其部门职责是:
(一)制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民政工作的管理实施意见和行政规章,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注册和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全市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办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和革命烈士审批、报批、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转业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生产救灾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救灾抗灾工作;及时掌握上报灾情,拨发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开展减灾活动。
(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分配省下拨的保障金和市级保障金,并跟踪调查监督;负责城乡特困医疗救助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负责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批和敬老院建设及管理。
(八)拟定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
(九)按照婚姻登记的政策法规,依法实施婚姻登记管理;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监督实施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十)拟定市本级行政区划规划,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划界线的勘界和边界线的管理、联检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十一)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福利企业的认定、审批和年检工作;制订全市福利设施的标准,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社会福利企业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指导、监督全市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十三)指导和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殡葬改革法律、法规、推进殡葬改革。
(十四)指导并监督实施国家有关儿童收养法律、法规;负责涉外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呈办市内儿童收养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六)指导全市老区经济开发工作,审核、申报老区经济开发项目;指导老区开发周转金的使用和管理。
(十七)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八)研究拟订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老龄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负责检查、监督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涉老活动。
(十九)指导全市民政队伍建设,并监督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干管范围内全系统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以及本系统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草案拟定、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常宁市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常宁市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4868.88万元。比上年增长14.48%。总支出23059.39万元,比上年减少12.2%。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24868.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93.68万元,占总收入的97.28%,其他收入675.2万元,占总收入的2.72%。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23059.39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21933.8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12%。其他支出1125.5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88%。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4193.68万元,比上年增加11.8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8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2.48元。财政拨款总支出23059.39万元,比上年减少1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33.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0.58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3059.39万元,比上年减少12.2%。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14.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7.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8.9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89%;其他支出1125.5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88%.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数21933.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668.94万元增加2026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090.2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513.5万元减少423.2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控各项费用支出;项目支出决算数20843.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0元增加20843.61万元,其中主要增加项目是:民政管理事务经费,抚恤经费,退役安置经费,社会福利经费,残疾人事业经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经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经费、临时救助经费、特困人员供养经费、其他生活救助经费、城乡医疗救助经费、优抚医疗救助经费、扶贫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10.58万元,比年初预算0元增加810.58万元,主要增加项目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经费和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支出。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090.2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7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031.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9%,日常公用经费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1%。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5.31万元,比年初预算40万元减少61.72%,比上年21.83万元减少29.87%。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5.31万元,比年初预算40万元减少61.72%,比上年17.06万元减少10.26%。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主要是我局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维护方面支出。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及会议用餐72批次,2550人次。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12.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10.5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万元,比2016年74.09万元减少15.09万元,减少20.36%。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无)
3、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2017年我局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执行任务。并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财政工作发展。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