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民政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上半年总结及下半年计划


常宁市民政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上半年总结及下半年计划


2023年上半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保安全、护稳定"为目标,以深化行业监管为抓手,以督导、检查、考核为保障,结合安全生产风险大排查,深化安全隐患起底式排查行动,深查彻改各种安全隐患,全力筑牢民政领域安全防线。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结合民政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安全服务、安全保障一直是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认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上级民政部门和有关安全工作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要求,在年初制定全市民政工作目标任务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了目标责任,与各服务机构签订年度安全管理责任书,将安全生产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并在各项业务推进会、调研督导等工作中着重听取、查看和强调安全服务特别是消防安全工作。结合民政服务机构实际,制定印发了《常宁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工作措施,时刻紧绷安全之弦,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预防为主,进一步建立建全安全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定出台《常宁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五全一常态"工作》工作方案,明确全体班子成员、二级机构、民政服务机构、敬老院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人,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原则,制订相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和消防风险防范工作预案。同时,制订《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各项相关措施,实现全覆盖管理。各服务机构结合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本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每日巡查、每月全面排查机制得到落实。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有力提升干部职工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知识,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督导,深入排查整治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健全了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全市各民政服务机构进行不定期抽查。上半年以来对全市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40余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第一时间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落实,要求各乡镇(街道)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指导,明确各机构负责人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认真开展对消防、食品、防疫、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无死角,漏洞不放过。每逢节假日,我局均组织对各民政服务机构进行专项安全督导检查。主动对接消防、住建、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在安全检查、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全知识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得到了专业指导和大力支持,促进了民政服务领域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狠抓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举措

1.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设施改造。按照《2022年度常宁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市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配套设施和消防安全基础设施进行了全面建设,积极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重点加强局机关、各养老机构、殡仪馆等重点部位安全预防专项整治,投入20万余元配齐、配全消防安全装备,对过期或接近过期的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消防器材进行了更新更换;对服务机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通道进行了畅通整治,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投入近200万元,对市福利院,洋泉、柏坊、塔山等敬老院进行消防改造,促进了养老机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3.积极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认真开展养老机构非法集资情况摸排,全市19个公办敬老院、4个民办养老机构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二是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管理月"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活动,对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及养老机构等重点领域以及在建项目等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起底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强化整改落实;三是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完善更新了19所乡镇敬老院监控系统,安全硬件设施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民政机构的安全工作机制、制度有待完善,部分机构落实定期听取、定期研究等常规工作要求有待加强。

(二)由于经费投入有限,大部分乡镇敬老院消防设施还不符合要求,有待改造完善。

三、下一步打算

1. 持续学深悟透重要论述。各镇(街道)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重大部署。6月底前,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

2. 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学习宣讲活动。6月底前,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民政服务机构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10月底前,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面向分管室、分管条线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分批次组织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年内轮训一遍。加大公益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提升民政系统安全防范意识。

3. 明确领导责任。局党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制度。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领导班子要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导。

4. 强化监管责任。依据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完善《民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清单》。健全安全生产联系包干制度,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分片包干、相对固定"原则,落实每家民政服务机构民政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人。 

5. 压实主体责任。修订《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督促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六个一"活动、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6. 落实定期检查制度。督促民政服务机构每月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市民政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暗访抽查 检查,每年对所辖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情况"过一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 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完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会同城管、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管执法,消除监管盲区。

8. 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深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民政服务机构普遍建立消防队伍消防队员每季度必须组织开展安全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训练,每半年必须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达到熟练使用单位内设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搜救被困人员。进一步规范民政服务机构微型消防站设立,确保器材齐全,符合规范要求。

9. 持续推进民政服务机构打通"生命通道"工程。民政服务机构基本都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劣后果,因此,保障"生命通道"畅通极其重要。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必须确保消防车道畅通,满足大门净宽4米净高4米的要求,满足消防车转弯半径要求,满足消防车登高面无障碍物的要求,所有消防车道均有画线标识。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疏散通道内无障碍物,不得设置铁栅栏、不得上锁,安全出口门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灯光显示安全疏散标志设置合理、事故应急照明满足疏散要求。

10. 做好重点人群安全排查。各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社区)定期入户探访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享受"两项补贴"残疾人等民政保障对象,以及农村留守儿童、高龄独居老人等民政关爱服务对象,检查消除隐患,提醒注意事项,确保人身安全。

11. 完善应急预案。指导民政服务机构针对本机构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所辖民政服务机构应急预案检查评审,确保与民政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一有情况一拉就响。

12. 开展应急演练。各民政服务机构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确保各级各类人员熟悉应急预案,熟记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要点,提高处置突发情况和自救互救能力。应急演练要全员参与,突出重点,针对性强。要通过演练,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预案实效性。

13. 加强值班值守。民政服务机构建立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突发情况有效处置。


常宁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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