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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户排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儿童的基本权益,经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户排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1、全面调查掌握全市孤儿真实情况,重点调查核实孤儿父母现状、监护情况,为精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提供依据。
2、全面调查掌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真实情况,重点调查核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失联、监护情况,为精准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提供依据。
3、全面调查掌握全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接受教育情况,发现一批学习成绩优异的困境儿童,为"慈善助学工程"提供依据。
二、时间安排
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至2月24日,到各乡镇(街道)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人员安排
由局领导统一调度指挥,从局机关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具体人员见附表)。
四、认定标准
孤儿是指父母双方死亡或失踪;或者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儿童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情形之一;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导致父母失去抚养能力的儿童。
失联是指父母未在儿童身边未居住在一起,且无任何联系;未履行抚养责任;未履行监护责任。这种情形持续6个月以上。
五、工作要求
1、所有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做到100%入户调查;
2、各小组要仔细对照认定标准,通过查阅出生证明、走访询问周边邻居,对其父母子女关系和父母失联等情况进行核实,做好入户调查记录;
3、入户调查表须经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民政办、调查人签字并盖章;
4、调查结束后,由各小组资料员统一将《入户调查表》、上报至儿童福利股;
5、
严格调查纪律。必须深入全面调查核实做到事实求是,不得接收调查对象的红包礼金和吃请,否则将严肃查处。
附:1、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户排查工作分组表
2、入户调查表
3、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
4、常宁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花名册
5、常宁市孤儿花名册
常宁市民政局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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