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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民政局关于公布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业监管,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湘政法〔2024〕7号)、《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衡阳市民政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有关要求,现将我市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凡在本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有下列违规收费情况的:
(一)强制企业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除外);
(二)会费标准未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会费标准超过4档,或同一会费档次再细分不同标准,或采取浮动性会费标准;
(三)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以"收费返成"等形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收取会费未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或者对会员、企业的捐赠费用开具会费票据;
(四)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五)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规定,以保证金、押金、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
(六)未通过"信用中国(湖南)"网站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
(七)违返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法规,扰乱营商环境;
(八)社会组织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
(九)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二、举报内容
为便于对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及时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行业协会商会的具体名称、违规收费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线索的,可通过电话(0734-7761314)或邮箱(450491505@qq.com)向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常宁市民政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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