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常宁市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农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为市委、市政府指导决策农业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为全市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全程服务;制订和落实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措施,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负责粮、棉、油、果、茶等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组织实施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技术开发、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组织农业技术承包和有偿技术服务工作。依法查处农业违法案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实施农业招商引资和农业项目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效益;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的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宣传贯彻农业环境法规,搞好农业环境状况调查,负责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的操作技术规程及其产品的评审,负责野生植物资源调查保护及外来入侵生物调查防治与管理;负责全市城镇专业蔬菜基地和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等。

(二)机构设置 

    常宁市农业局是独立核算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14个,所属事业单位31个(含23个乡镇(办事处)农技站和粮油、经作、土肥、植保4个专业股站、农技推广中心、农业科学研究所、原种繁殖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常宁市农村能源办公室5个副科级单位)。

二、常宁市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常宁市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总收入6609.12万元。比上年增长18.03%。总支出6405.37万元,比上年增长14.39%

(二)2017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本年收入6609.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32.74万元,占总收入的94.31%,其他收入376.38万元,占总收入的5.69%

(三)2017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本年支出6405.37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6201.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6.81%。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204.2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19% 

(四)2017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度财政拨款总收入6232.74万元,比上年增加11.3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6201.1万元,比上年增加10.7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6201.1万元,比上年增加10.88%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232.74万元的0.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45%;农林水支出6158.0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31%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6201.1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733.86万元增加71.55%。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2823.57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3377.54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的项目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是: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发展资金、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助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早稻集中育秧专项资金、棉花目标价格改革中央补贴资金、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大规模种粮大户培育扶持农业专项资金、市级农业产业化资金、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项目补助资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资金、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资金、农业一化四体系专项资金、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专项资金、病虫害防治专项资金、农药安全监管专项资金、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六)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2823.5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4.08%。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647.02万元,占基本支出2823.56万元的93.75%,日常公用经费176.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5% 

(七)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三公经费支出29.26万元,比年初预算32.4万元略有减少,比上年56.98万元大幅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比年初预算2.4万元略有减少,比上年22.83万元减少91.24%;公务接待费支出27.26万元,与年初预算30万元略有减少,比上年34.15万元有所减少。三公经费支出所减少,主要是因为我局厉行节约,接待减少。2017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公车改革后,相应减少公车运行费用,节约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1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183批次,2150人次。 

(八)2017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1、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农业行政运行经费支出2739.82万元,比上年2381.68万元增加15.04%。主要工资提标。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7.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7.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12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执法用车。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绩效评价,全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继续保持本单位总体平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我局坚持以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从严控制支出,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严格按照确定的预算执行,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四、名词解释 

(一)其他收入: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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