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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粮食生产工作的意见
常政发[2018]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宜潭片区,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及省、衡阳市有关粮食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稳定提升粮食产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我市粮食生产数量稳、品质升,推进我市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2018年粮食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省、衡阳市有关“三农”工作安排部署,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强化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发展导向,继续抓紧抓好粮食生产。着力建立长效考核机制,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抓好土地流转,发展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服务,深入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模式攻关;创新经营方式,推动粮食“产—加—销”融合发展;做大做强粮食加工业,创立知名大米品牌;加大投入保障力度,严格奖惩措施,争创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市)。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实现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18万亩,总产达到48万吨以上,其中水稻种植面积106万亩以上,旱杂粮种植面积12万亩以上,优质稻面积72万亩以上,其中高档优质稻9万亩,超级稻种植60万亩,一季稻+再生稻1万亩。水稻集中育秧大田示范面积29万亩(其中早稻24万亩,晚稻5万亩),专业化集中育秧示范面积12万亩。全市高产创建乡镇、粮食生产调查基点村、主要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水田双季稻种植比例达到85%以上,农作物覆盖率达到100%,杜绝耕地常年抛荒现象。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实行联系乡镇(办事处及宜潭片区)的市级领导对所联系乡镇粮食生产负总责;乡镇(办事处及宜潭片区)党政一把手为乡镇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乡镇(办事处及宜潭片区)联村干部对所联村粮食生产负责,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为本村粮食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二)优化粮食生产区域布局。着力抓好市级“三区五带”和20个省级粮食生产调查基点村的双季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三区:蓬塘乡、三角塘镇、罗桥镇3个双季稻高产示范区;五带:衡桂高速沿线、S214、S320、S317公路沿线、常板—常洋—洋板公路沿线等5个双季稻高产示范带;20个省级粮食生产基点调查村以国家统计局常宁调查队设定的为准)。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分别在罗桥、三角塘、洋泉、蓬塘等乡镇创办1个万亩双季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每个乡镇(宜潭片区)主要负责人分别创办1个面积不少于1000亩(或1个整村)的双季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泉峰、培元、宜阳等办事处各创办1个面积不少于500亩(或1个整村)的双季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每个村创办1个不少于100亩(或1个村民小组)的双季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片。充分利用旱田旱地、台岸田、一季稻水田后茬发展马铃茹、高梁、大豆等旱粮生产。对不适宜种植水稻的耕地(含重金属污染区)可改种其它作物,坚决遏制耕地抛荒。
(三)发展粮食新型经营主体。完善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和产粮大县奖励政策,重点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生产和粮食加工业发展。在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引导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规范有序流转,培育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经营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种粮,指导帮助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土地流转合同。加强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培育新型职业种粮农民。创建“智慧农业”信息服务平台,为新型粮食经营主体及时提供农业信息服务。优化农村金融服务,推广“穗农担,粮食贷”种粮信贷,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粮食生产,帮助新型粮食经营主体解决资金困难。推进农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规避种粮灾害风险。新型粮食经营主体要及时如实向所在村、乡镇(办事处及宜潭片区)报送粮食生产种植情况,各乡镇(办事处及宜潭片区)经初核公示无异议后如实上报市农业局,市委、市政府将开展新型粮食经营主体种粮情况的现场核查,并经常宁市党政门户网、《常宁报》公示无异议后打卡发放适度规模种粮补贴。
(四)实施粮食加工品牌战略。实施做优做强湘米工程,围绕培育“常宁稻米地方品牌”发展高档优质稻9万亩、在塔山、弥泉等山区乡镇发展再生稻1万亩,提升稻米品质。以市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园区为平台,鼓励民间资本,引导涉农企业实行“公司+协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开发,发展粮食加工,拓展大米销售市场,打造优质稻米品牌,提高粮食附加值。支持鼓励“三益”米业和耘茂公司申报大米品牌“三品一标”认证。
(五)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以实施水稻集中育秧、高产创建、湘米工程等农业项目为载体,发展优质稻超级稻生产。坚持生态为先,建设为重,大力推广集中育秧、测土配方施肥、深耕深松、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病虫害绿色专业化防治、农业机械化等关键技术。在塔山、弥泉等山区乡镇推广一季中稻蓄留再生稻种植模式。市、乡两级要鼓励支持开展水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大力推广密室叠盘快速催芽齐苗新技术。全市重点打造罗桥镇湖波洞双季稻绿色高产高效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区,每个粮食主产乡镇要创办1个2000亩机械化育插秧示范,实现节本增产增收,提高种粮效益。
(六)抓好防灾抗灾和安全生产。始终坚持抗灾夺丰收的思想不动摇,扎实做好防灾抗灾工作。要整合部门项目资源,认真实施国土整理、农业开发、烟水配套、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小农水等农业项目,加快农田水利和道路设施建设,保障生产用水有效排灌。加强农业气象预测预报,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警,减轻灾害损失。经常性受旱、受涝地方,要探索避开旱涝季节,发展避灾粮食生产。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土壤有机质肥力。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工作,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用农药和经营假劣种子、农药、肥料等违法行为。推行标准化生产,指导农户安全合理用药、科学施肥,全面推进减“肥”减“药”和增施有机肥,保障稻米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植物检疫,防治外来入侵有害生物危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局(市委农办)、农机局、经管中心、粮食中心、财政局、统计局、农调队、水利局、气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粮食生产工作牵头协调、督查督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农业局,由农业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粮食生产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和奖惩力度。一是保障经费投入。市财政要从产粮大县(市)奖励资金中按全市每亩水田不低于2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粮食生产发展经费,主要用于办点示范、科技推广、考核督办及对粮食先进乡镇、规模种粮主体、先进个人予以奖励。对罗桥、三角塘、蓬塘三个市级双季稻核心示范区及乡镇创办的双季稻示范点生产配套的早稻种子等农资,由政府采购,统一发放。对2017年被评为省、衡阳市农业产业龙头企业且今年在本市建立基地种植收购高档优质稻面积3万亩以上、年加工粮食500吨以上并注册大米商标的本市粮食加工经营企业,经市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每个奖励30万元;对2015年以来注册本地大米商标且在本市建立基地种植收购高档优质稻面积1万亩以上、年加工粮食100吨以上的粮食加工经营企业或种粮经营主体,经市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每个奖励5万元,以上两项奖励不重复发放。对罗桥镇湖波洞及石盘村3000亩、三角塘镇江南千家洞1500亩(含宜潭片区茶元150亩)、蓬塘乡蓬塘洞500亩3个高产创建核心区的新型经营主体双季稻种植面积,经市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实地验收,由市财政按100元/亩标准补贴给予新型经营主体,并下拨罗桥镇、三角塘镇、蓬塘乡每亩50元的粮食生产工作经费。对于20个粮食生产基点调查村,凡所属调查组双季稻种植比例达85%以上的基点调查村,由市财政解决一定工作经费。各乡镇(办事处及宜潭片区)要对辖区内集中育秧、板田犁翻、遏制耕地抛荒等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对粮食生产先进村、先进个人给予奖励。二是严格奖惩措施。严格粮食生产考核奖惩,表彰先进,鞭策落后。获得全省粮食生产标兵(先进)县(市),市委、市政府对粮食生产主管部门奖励5万元。对辖区内耕地抛荒清零,双季稻种植面积占水田面积的比例达到85%以上,且乡镇四位主要领导分别办有连片1000亩以上(或一个整村)的双季稻高产示范片的乡镇给予奖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4万元、3万元、2万元。全市评选出先进双季稻高产示范村6个,各奖励1万元。评选出在粮食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乡镇干部6名、先进农技干部6名各奖励1000元。对证照齐全,经营有方,示范作用较好的粮食生产先进合作社6个各奖励1万元。对签订耕地正规流转合同且种植水稻30亩以上的粮食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水稻的面积(包括早稻、中稻、晚稻种植面积,但再生稻和直播的早稻、中稻和晚稻面积不列入补贴范围)给予补贴(按照省拨付我市发展适度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确定补贴标准),每个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4万元,已推荐为省、衡阳市奖励或扶持的经营主体,本市将不再重复奖励。对粮食生产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在省、衡阳市明察暗访中出现重大问题并影响我市在省、衡阳市粮食生产考核排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衡阳市关于遏制耕地抛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衡办[2014]10号)、《常宁市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常政办函[2016]42号)的规定严格追责到位。
(三)支持开展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市财政2018年将从种粮补贴资金中调出200万元,由市农业局组织在全市开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示范工作。其中30万元用于秸秆还田,40万元用于800亩绿肥种植,40万元用于1000亩的蔬菜(瓜类)+水稻的水旱轮作,10万元用于2万亩的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80万元用于9万亩的高档优质稻种植和集中育秧的补贴。努力探索以绿色生态为导周的农业补贴制度方案,达到“一年出方案,两年出机制,三年出成效”的总体思想。
(四)加大惠农政策宣传落实力度。采取召开会议、印发资料、宣传标语、新闻媒体、电话短信、张贴挂图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的强农兴粮政策,要充分发挥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措施,将改革后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全额用于发展粮食生产。补贴资金要重点支持双季稻核心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粮食生产服务组织等的粮食生产。要加强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动员和引导农户积极投保并按规定缴纳保险费用,坚持“应保尽保,种粮必保、不种不保”的原则;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统一投保,提高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
(五)提升科技服务水平。市农业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粮食生产技术服务小组,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包片,技术人员包乡镇和示范片,负责各乡镇和示范片技术指导和工作联络。包片蹲点人员要加强同乡镇的联络和督促,并负责粮食生产政策和技术措施的落实。包片蹲点人员在粮食生产期间平均每月下乡指导不少于10天,市农业局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包片蹲点人员的下乡补助和交通费。各乡镇要相应成立粮食生产技术服务小组。
(六)完善督查考核办法。以市委办、市政府办牵头,组织市粮食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不定期进行粮食生产专项督查考核,每次考核结果均予以通报,作为全年粮食生产工作考核的依据。2018年对乡镇重点督查考核组织领导、绿色高产高效和优质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办点示范、耕地抛荒治理、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粮食产业化和品牌建设等五个方面。要建立完善市、乡、村、组、户五级粮食生产台帐,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对粮食经营主体的粮食生产情况乡镇要进行跟踪调查、面积核实和公示,农业局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群众对粮食经营主体及种粮补贴资金发放等情况的举报,并及时进行核实。
常宁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日
2018年常宁市水稻种植面积指导性计划分配表
单位:亩
乡镇(办事处) |
水田计 |
分配双季 |
分配双季 晚稻面积 |
常宁市(合计) |
633915 |
505095 |
550241 |
水口山镇 |
28455 |
22673 |
24699 |
柏坊镇 |
49415 |
39373 |
42892 |
蓬塘乡 |
45697 |
36411 |
39665 |
烟洲镇 |
37016 |
29494 |
32130 |
白沙镇 |
12499 |
9959 |
10849 |
西岭镇 |
23415 |
18657 |
20324 |
荫田镇 |
35462 |
28256 |
30781 |
三角塘镇 |
39266 |
31286 |
34083 |
兰江乡 |
29087 |
23177 |
25248 |
宜潭片区 |
43862 |
34948 |
38072 |
塔山乡 |
5828 |
4643 |
5059 |
洋泉镇 |
41432 |
33012 |
35963 |
官岭镇 |
38525 |
30696 |
33440 |
大堡乡 |
28001 |
22310 |
24305 |
新河镇 |
42260 |
33673 |
36682 |
胜桥镇 |
35178 |
28029 |
30535 |
板桥镇 |
29874 |
23803 |
25931 |
罗桥镇 |
34658 |
27615 |
30083 |
庙前镇 |
16086 |
12817 |
13963 |
弥泉林场 |
310 |
247 |
269 |
农科所 |
950 |
758 |
825 |
原种场 |
389 |
310 |
338 |
宜阳办事处 |
2572 |
2049 |
2232 |
泉峰办事处 |
5746 |
4579 |
4988 |
培元办事处 |
4772 |
3802 |
4142 |
天堂山办事处 |
3160 |
2518 |
2743 |
2018年常宁市粮食生产工作包乡镇责任表
乡镇(办事处) |
包片市领导 |
包片农业局领导 |
包乡镇农业局 技术人员 |
水口山镇 |
吴乐胜 段 鸣 彭新霖 |
周立峰 |
刘修满 |
柏坊镇 |
黎才发 秦源生 |
雷 英 |
刘 迪 |
宜潭片区 |
周晓侣 张志斌 周宇峰 |
孟严湘 彭爱华 |
朱世晖陈燕青 |
蓬塘乡 |
阳永军 雷楚云 |
周立峰 |
段祖荣 王 燕 |
烟洲镇 |
王一花 魏慈亮 |
粟仁成 刘小洋 |
谷平国 |
荫田镇 |
邹雄杰 贺幸禄 段美生 |
粟仁成 刘小洋 |
谷 辽 |
白沙镇 |
廖勇 吴尚建 |
曾志辉 |
王智剑 易翠凤 |
西岭镇 |
唐奇林 何 军 |
谷成生 |
张癸连 |
三角塘镇 |
梁宇琦 谢作东 |
曾志辉 |
吴国华 |
罗桥镇 |
谌惠渝 郭云金 |
郭文锋 尹冬玉 |
殷 辉 李秋花 |
庙前镇 |
郭松青 李支农 胡 鑫 |
郭文锋 尹冬玉 |
汤 栋 |
板桥镇 |
张 昕 彭芳楠 廖运生 |
胡常斌 |
秦柏生 易桂桃 |
胜桥镇 |
刘德华 肖孝慈 |
胡常斌 |
雷少云 邓芝兰 |
塔山乡 |
刘达祥 肖荣望 刘书毅 |
徐章聂 |
胡云光 |
洋泉镇 |
李新华 唐高峰 |
徐章聂 |
颜月红 刘向荣 |
大堡乡 |
彭晓洪 刘春华 |
谭伍生 |
李 军 李俊林 |
官岭镇 |
王若君 谭云峰 刘书庚 |
谭伍生 |
唐 伟 刘双红 |
兰江乡 |
阳 青 钟贤美 |
邓映桂 |
肖月英 |
新河镇 |
许群光 刘海荣 |
邓映桂 |
杜 宏 谢 倩 |
宜阳办事处 |
周晓侣 张志斌 尹东源 |
雷英 |
蔡一平 |
培元办事处 |
邹远国 吴文明 刘海林 |
谭伍生 |
夏 婷 |
泉峰办事处 |
张 斌 盘 芳 周宇峰 |
孟严湘 彭爱华 |
周丽华 |
天堂山办事处 |
陈苏杭 郭秀清 |
徐章聂 |
肖红桔 |
弥泉林场 |
唐高峰 |
周立峰 |
何艳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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