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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一号文件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农机推广服务"331"机制的通知》(湘农联[2020]104号)文件精神,为补上水稻机械化栽植短板,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切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21号]文件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19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2023年度被省农业农村厅确定为湖南省水稻机插秧和有序机抛秧作业补贴任务试点县。截止2023年4月28日,我市已完成机插作业1.6620万亩,截止2023年8月4日我市已完成有序机抛秧作业面积1.7500万亩,现将作业情况及作业实施主体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
常宁市农机事务中心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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