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常宁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常宁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常宁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衡阳市、常宁市政府的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常宁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公示制度》《常宁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常宁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常宁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系统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常宁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审核制度》,形成了较为规范的信息公开工作程序。

  (二)进一步完善了以常宁党政门户网站为主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把常宁党政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完善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功能,设置了包括工作动态、工作文件、公告通报、计划总结等在内的子栏目,及时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三)做好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认真制订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本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培训重点包括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11条,其中,政务信息80条、行政许可信息3218条、行政处罚信息136条,通过省、市局新闻发布平台及各类媒体发布新闻报道17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共受理并答复的群众来信、公众咨询及电话咨询144件次,其中互联网投诉8件,全部通过互联网予以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常宁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常宁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对此,我局将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特别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积累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常宁党政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在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基础上,进一步充实专栏内容。二是推行注册登记和行政许可电子化,加快推进注册登记和行政许可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为管理相对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全系统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认真研究、妥善处理条例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问题,健全依申请公开、虚假政府信息澄清等机制,全面落实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措施。

 

 

常宁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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