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常食安委发【2018】2号

 

 

关于印发《常宁市2018年食品安全

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委成员单位:

现将《常宁市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8年7月29日

 

 

 

 

 

 

 

常宁市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风险隐患依然存在,问题仍时有发生。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防范化解风险,促进质量提升,全面提高全市食品安全质量和保障水平。现就2018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出台落实“党政同责”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高位推动工作责任、政策措施、保障措施、财政投入和督促检查“五到位”。全面保障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风险监测、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必需经费,加强基层监管所和农产品监管站标准化建设,全面建立村(社区)协管员队伍,落实经费补贴政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促进工作协调、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彻底堵塞食品安全盲点和漏洞。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机制,实行乡镇(街道)统一考核排位,对考核评议排名最后2名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加强和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事件(案件)调查等重要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严肃查处食品安全领域失职渎职行为。

二、强化食品安全全程动态大监管

(一)抓实农产品监管。突出优质、安全、绿色,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发展,不断提升“三品一标”的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积极发展综合种养、生态循环农业。以水稻和果菜茶为重点,推广全程绿色防控应用。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巩固禁养区畜禽退养成果,制定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划,加快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加强耕地土壤与食用农产品协同监测,构建产地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加强巡查监督,强化食用农产品生产、收储、运输环节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消费市场。

(二)抓实食品生产监管。着力构建以风险分级管理为抓手、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检查为基础、飞行检查为重点、体系检查为补充的监督检查工作体系,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照“三化”要求,全面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电子化,完善监督检查数据库,提升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水平。加强特殊食品监管,重点抓好婴幼儿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严查标签标示不规范、虚假宣传等行为。加强高风险食品监管,结合企业风险分级、日常监督检查、年度监督抽检,列出高风险食品和企业清单,实施精准监管、靶向监管,要以食用油、白酒等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对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溯源和召回制度,确保食品安全问题顺向可查、逆向可追、责任可究。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建立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档案,建立食品小作坊基础数据库;大力实施食品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工作,按照“整改一批,取缔一批、发证一批示范一批”的原则,统一食品加工小作坊公示栏和管理台账。督促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实施全产业链监管,从源头上严防防控事故发生。

(三)抓实食品经营监管。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不断提高食品经营监管效能,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以高风险品种为切入点,推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相衔接。深入开展集中交易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行动。推行农超对接、厂超挂钩、“基地+加工企业+超市”等采购模式。推动商场超市食品现场制售场所条件改造,规范制售行为。开展“餐桌污染”治理行动。全面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集中用餐、配送单位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和小餐饮综合治理,推进学校食品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以预防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为目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落实“三化”管理,强化风险预防、风险排查和风险管控,深化风险分级监管,按照规定的频次和规定的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建立企业监管档案,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等结果及时纳入企业监管档案,将企业监管档案反映的问题作为风险分级的重要因素,根据风险等级制定实施检查计划,将检查提出的缺陷整改意见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形成管理闭环。深入开展飞行检查,要加大飞行检查工作力度,会同交通、旅游等部门,重点加强学校、养老机构、医院、中央厨房、旅游景区、集贸市场、大型商超、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服务集中区等部位检查力度。大力推进电子监管,全面启用食品经营日常监管系统,实施移动监管,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归集监管信息,建立健全经营者电子监管档案,积极探索大数据分析、排查风险隐患,提高监管效能。

三、大力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深入推进生猪屠宰资格清理,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屠宰场点。组织农药、兽药抗菌药、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农资打假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农产品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全面推行农药兽药产品追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加强茶叶、白酒、水产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重点食品监管,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食品商标侵权、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食品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护源”行动,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支持鼓励发展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公司和农村家宴中心,大力推广“中央厨房+移动餐车”农村聚餐服务新模式。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整治突出问题。严格管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加强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继续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护老”行动。针对问题多发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组织开展全市专项稽查行动。

四、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组织开展粮食质量调查,发布质量信息。妥善做好超标粮食收购处理。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和保健食品等重点种类,大型批发市场和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和微生物污染等重点指标的抽检检测力度,完善检测信息发布和通报协调机制,及进公布检测结果,加强对检验检测数据的采集汇总和分析应用,及时发布质量分析报告和消费警示。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和通告。严格落实不合格食品、问题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后处置制度,及时开展产品召回、问题产品销毁、责任查处等核查处理工作,确保所有不合格(问题)产品的后处理率达到100%。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开展全程追溯示范试点。加强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哨点及情报体系,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强化全链条风险识别研判、处置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形势和风险会商制度,分级分类制定风险清单,集中管控高风险企业、高风险产品、高风险环节。加强水源水、饮用水、城市二次供水水质监测,确保城市、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强化应急管理,健全统一指挥、步调一致的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处置机制,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对瞒报、漏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及处置不及时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和舆情监测网络体系,加强舆情管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实战化常态化“练兵演习”, 提高事故或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危害。

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推进农药管理条例贯彻落实。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粮食生产大户、“菜篮子”产品主产大户、现代农业示范区、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在全市范围内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信息卡制度。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加强出入库质量把关。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重点食品品种生产企业逐步推行体系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责任义务,建立健全覆盖原料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添加剂使用、工器具清洗消毒等全过程、全环节的风险防控体系,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和自查报告制度,努力实现大型商超、连锁总部、学校100%提交食品安全自查年度报告。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保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级推进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加强大案要案联合督办、典型案件通报。落实处罚到人,推动落实违法犯罪人员行业禁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坚持重典治乱,深入推进食品打假“利剑”行动,严惩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无证餐饮具、大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构建案发及时介入、案中协调调度、全程跟踪督办、实时沟通联动的会商机制,实现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速移速侦、快诉快处。

七、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巩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开展“农业质量年”活动,实施品牌提升行动,加大农业标准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支持粮食生产大户、“菜篮子”产品生产大户、农业园区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规模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抓好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开展规模养殖场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示范。大力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和登记保护,加强证后监管。组织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启动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体系(GAP、HACCP等)生产基地示范创建试点,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活动,主攻“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全面积极推进小型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置,督促餐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台账,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出口食品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培育出口食品同线同标同质示范企业。推进食用农产品、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深化“放管服”,全面开展“五个一”政务服务活动,优化审批许可方式,提升审批许可服务效能,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最大便利。加强对企业的指导,点对点帮扶,为企业的发展把脉问诊,出谋划策,引导企业健康发展,鼓励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为企业做大做强做优营造政务服务环境。

八、加强基础和能力建设

积极推进县级盐业体制改革,理顺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强化食盐安全监管。推动食品安全区域协作,建立健全各类区域协作机制。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监)测和执法能力建设,落实经费等有关保障。推动实施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检查电子化管理,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数据库。建立完善肉菜等流通追溯体系常态化运维机制。加快食用农产品、食品供应链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食品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倒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九、积极推动社会共治

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示范店创建,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加强餐饮场所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餐饮用具监管,建立索证溯源管理机制,打造“明厨亮灶”和“视频厨房”,推动实现80%的大型餐饮企业、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等级达到良好以上。创建一批放心超市、示范超市、示范经营户等,扶持培育一批先进典型。推进农村食品统一配送和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抓好“三小”行业整治,规范经营行为,推动食品生产企业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企业。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重点抓好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保险全覆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和食品安全“五进”特色宣传,实施食品安全大科普行动。做好食品安全热点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在中小学教育活动中增加食品安全教育内容。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渠道,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鼓励行业协会在督促企业诚信守法自律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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