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焦老八土菜馆单位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20241120日,我局收到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出具的《检验报告》,常宁市焦老八土菜馆单位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茄子。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名称:茄子;类型:农产品;抽样日期:2024年10月22日;经营者:彭祥林;购进日期:2024年10月22日;不合格项目:检测结果不符合GB 2762-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及原因排查情况

   20241022日,当事人购进茄子2.5公斤,20241022抽检茄子2.1斤,其余已使用完。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为25元。

   20241120日,当事人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因以上产品为初级农产品被消费者食用,召回已无实际可能,因此无法召回。因当事人提供供货商信息,查明涉案产品来源。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调查,我局于2024年12月20日决定立案。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本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对当事人罚款3000元。

 

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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