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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我局收到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我市食品经营单位常宁市生福源酒楼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红辣椒。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名称:红辣椒;类型:食用农产品;抽样日期:2024年9月20日;经营者:常宁市生福源酒楼;购进日期:2024-9-20;不合格项目:镉超标。实测值为0.0977,标准值应为0.05。检测结果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及原因排查情况
2024年9月20日,当事人购进2.05公斤,9月20日抽检2.05公斤,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为12.3元。
当事人采购的红辣椒全部用于抽检,未使用,没有造成使用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危害后果。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倡导餐饮服务者提供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的规定,属于使用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违法行为情况轻微,案发后能积极主动配合调查,有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的表现,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不予行政处罚。
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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