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市场监督局 > 政策文件及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并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核,拟对以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企业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7日,自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7日。
监督电话:12315
通讯地址:常宁市环城西路213号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政编码: 421500
企 业 名 称 | 法人 代表 | 企业 负责人 | 经营方式 | 认 证 范 围 | 注 册 地 址 | 仓库 地址 | 驻店药师 身份证号 | 检查员名单 | 现场 检查时间 |
常宁市国大北门大药房 | ** | 谭亚丽 | 零售(连锁) | 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 生物制品 胰岛素 |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宜阳办事处青阳新区A5区7—8号门面101室 | 无 | 陈纯丽(执业中药师) 43048219******4322 李练球(执业药师) 43062119******4624
| 陈文琛 刘兵 张晓君 | 2020.6.10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