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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常宁市欧美玉海鲜店,产品名称:牛蛙(购进日期为20210118)产品数量共计:15kg,经抽样检验,氧佛沙星项目为不得检出,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欧美玉销售不合格的食品,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处罚。
(一)召回情况
张贴了召回公告,无召回产品(收到检测报告后,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完)。
(二)原因排查情况
因当事人从来没有亲自去过该店,不能提供供货商的相关资质(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也无法追踪溯源,排查原因。
(三)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责令当事人整改,并进行了行政处罚。
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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