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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常宁市晟辉贸易有限公司,产品名称:黑芝麻(购进日期2021年7月1日),购进黑芝麻数量15kg;本地茄子(购进日期2021年7月5日),购进数量4kg;小米椒(购进日期2021年7月5日)进购了5kg,上述3种食品经抽样检验,为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情况。常宁市晟辉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其行为违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罚。
(一)召回情况。张贴了召回公告,无召回产品(收到检测报告后,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完)
(二)原因排查情况。当事人在进货时未及时索取供货商相关资质(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无法追踪溯源,排查原因。
(三)整改情况。针对上述情况,责令当事人整改,并进行了行政处罚。
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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