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市场监督局 > 政策文件及通知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暨规范性文件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我局于2023年6月对已公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年度清理。根据清理结果,截至2023年6月30日,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件,失效2件。未列入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文件不作为规范性文件执行。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开具企业无违法违规(合规)证明的通告(常市监〔2021〕70号)
2.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气瓶产权转移的通告(常市监〔2021〕72号)
3.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桶装饮用水生产经营专项整治的通告(常市监〔2022〕57号)
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常宁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常宁监联〔2017〕1号)
2.关于开展茶油生产经营专项整治的通告(常市监〔2021〕63号)
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