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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本年度报告根据国、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衡阳市、常宁市政府的要求,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市场监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1、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我们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实行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班子成员分管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具体责任。
2、完善制度,强化规范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我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印发制定《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公布《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网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了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依、严谨规范。在公开内容上,我们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该公开的全面公开。
3、做好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认真制订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本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培训重点包括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8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99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驳回申请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驳回起诉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信息内容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2023年,我们将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作用;严格按照要求规划好政务信息专栏、办事服务专栏、公众互动专栏等等专栏,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拓宽政务公开领域,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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