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司法局 >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常宁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近年来,在衡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衡阳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及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文件精神,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1、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我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主任、市长和市委专职副书记任副主任、相关市级领导和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二是领导挂帅亲自抓。市委书记刘达祥、市长吴乐胜非常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每年的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特别是2020年8月市委书记刘达祥、市长吴乐胜亲自安排部署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及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任务,会议通过了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规则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了协调、调研、督察、重大法治事件报告、重要法治工作事项审批等具体规定。
2、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一是建立报告制度。市政府每年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各乡镇政府和市直机关各单位均按照规定落实了法治政府年度报告。二是定期开展学法。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2020年3次邀请了有关专家和党校老师为政府常务会议参会人员就有关法律法规和如何建设好法治政府进行了授课。各乡镇政府和市直机关各单位均按照规定,定期开展学法。三是压实基层责任。对乡镇政府和市直机关的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实行跟踪问效、考核评价。
3、提升各级干部法治意识。一是举办专题培训。2020年8月20日市委市政府组织全市各乡镇各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政治建设专题培训。二是纳入干部考核。出台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范围。三是完成学法考法。2020年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参学率100%,参考率100%,通过率100%。
(二)优化环境,大力转变职能
1、全面落实权责、负面清单制度。一是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市政府工作部门建立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对外公布保留实施的行政职权949项,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二是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的工作,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清单制度。三是落实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取消。
2、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简政放权。通过推行"三集中、三到位、两公开"改革,持续推动简政放权。取消了提交执业药师注册证、药品经营无违法违规证明、药品人员资质审核表、医疗器械许可证遗失登报申明等一批无关证明。二是集中办理。37个职能部门和公益企业所涉及的行政许可、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共计949项全部进驻市政务中心集中办理。三是网上办事。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依托常宁党政门户网站和网上政务服务支撑平台,建立网上虚拟办事服务大厅,将非涉密事项全面纳入网上办理。
3、不断提高审批效率。一是窗口集中办事快捷。通过建立审批服务项目及依据公开制度,编制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实行"一个窗口进出,一枚公章受理"、"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的办事原则,审批时限大幅压缩,由7个工作日缩减到3个工作日。二是网上申报办事方便。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实现企业设立、变更、备案等环节全程电子化,网上新设企业率达50%以上。三是热线电话办事实在。开通运行"12345"政府服务热线,2020年共接听市民来电31356个,受理市民有效事务类诉求22881件,办结率为97.2%,服务回访满意率为98.4%。
(三)完善制度,优化行政体系
1、规范权力运行。首先,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组织开展了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其次,建立审查制度。将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政府合同等政府行为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执法决定审查、社会效益评估等一系列合法性审查制度,推动政府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20年市政府及办公室共制定规范性文件24件,全部经合法性审查通过后"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由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全年没有发生规范性文件因制定程序违法、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责令改正或者撤销,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
(四)健全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1、完善重大决策制度。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修订完善了《常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城区基准地价调整、湘南纺织区域规划制定等事项列入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纳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执行,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2、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市政府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强了法律顾问队伍,今年聘请了4名法律顾问,同时配备了3名公职律师,7名市政府法律顾问全年共为市政府出具书面咨询意见8份,参加决策论证10余次,代理重大涉法案件6件,保障了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3、强化公众参与决策。市政府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听取公众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必须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意见。2020年共组织各类规范性文件调研10余次,组织召开决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8场。
(五)规范程序,推进文明执法
1、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紧扣重点领域,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明确、细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流程,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税务、公安、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建立了本部门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实现执法人员、检查区域、检查单位随机分配和手机移动终端执法服务。
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紧扣执法改革,积极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市直各执法部门基本完成了执法队伍整合和组建。23各乡镇(办事处)均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立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电子库,实现了对全市执法人员的电子化、动态化管理。
3、优化执法程序建设。2020年将"三项制度"改革写入政府规则,并作为各执法单位依法行政的内容。各行政执法部门基本做到了主动将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等事项及时公开,重大执法决定建立了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全过程实现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六)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诉讼纠错功能。行政复议立案4件,办结4件,复议结案率100%,案件审查质量稳步提高,纠正了一批政府部门的违法行为,实质性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督促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严守重点领域安全底线。看守所、拘留所、社区矫正不断创新管理手段,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实现了场所安全稳定。今年解除社区矫正272人,安置帮教对象的核实率、回执率、衔接率均在99%以上。
3、推行多元化解机制。全市23个乡镇(街道)408个村(居)委会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近年,各级调委会共调解矛盾纠纷2392件,调解成功率99%。全面推行"一村一辅警"、"一村一法律顾问",落实信访值班制度,对涉法涉诉信访提供法律服务,处理信访事项262件,化解矛盾21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有差距
1、深化工作认识不够。少数部门领导对信仰法律、崇尚法治的思想认识不够,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把握不足,对任务要求不清楚,把法治政府建设等同为一般业务工作,不能自觉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到本地本部门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工作推进缓慢。部分单位在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精神时存在上紧下松、传达不到位、学习不深入。
2、强化推进抓手不够。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已经取消,但没有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考核力度和统筹推进有所弱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力度弱于环保督查、扫黑除恶、文明创建等工作。
3、财政投入经费不够。由于法治政府建设需要财政投入大,特别是"三项制度改革"平台建设、执法装备等一些硬性需要,财政预算保障不足制约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发展。
(二)改进制度体系建设有差距
1、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不够。少数部门规范性文件照搬照抄现象突出,部门发文"争权"、"保权"色彩比较浓厚,重发文轻执行现象比较普遍,解决实际问题不多。
2、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特别是去年市直单位和乡镇机构改革以来,新组建的执法大队和乡镇综合执法队伍人员执法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制约了执法水平的提高。从数量上来看,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人员配备达不到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配置标准。从人员素质上来看,市级政府及部门具有法律背景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不足,政府和部门自身从事法制审查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与工作要求不符。
3、设置合法性审查程序滞后。市政府和各部门都建立了政府合同、会议纪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等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制度。但是从程序设置上来看,上述的合法性审查大多为被动审查,具体承办单位如果不在事前主动提交审查或者不是执行中因审查不到位出现问题,政府或者部门的审查把关机构根本无法发现,政府会议纪要、合同审查以及其他新型政府法律事务工作的范围、流程、审查结果运用、监督等需要建立统一的标准和流程。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程序有差距
1、落实决策追责不够。对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走形式、走过场,决策论证、研究时间保障不够,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评估和责任追究的制度落实不够,决策责任终身制落实不够。
2、理清决策事项不够。部门与政府间决策事项、决策主体权限不清,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在实施中缺乏刚性约束。
3、完善决策机制不够。近年来,虽然政府举行了多次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也将落实重大决策程序纳入了考核。但是,基层和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不全面、不具体,决策机制过于简单。
(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有差距
1、营商环境仍待改善。疫情的影响加上扰乱市场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各类诈骗等破坏营商环境的犯罪案件还时有发生,影响了企业经营发展。
2、执法活动规范不够。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少数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
3、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快。少数部门之间的审批、监管职责边界不清,部门之间相互推诿仍然存在,容易造成审批领域人为增加环节、监管领域管理缺失,影响行政效率。"放管服"改革的推行存在涉改职能归并不彻底、审批职能授权不充分、技术骨干进驻不到位、内部流程调整不及时等问题。
(五)优化权力运行监督有差距
1、共享执法监督平台信息不够。作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抓手,我市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基本上还没有启动,因此现各部门的信息没有做到共享。
2、执行行政应诉责任制不够。少数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引发诉讼案件的单位不愿承担应诉责任、不出庭应诉,应诉配合与快速反应滞后,不按要求及时提供证据资料,不说明情况,行政诉讼败诉倒查责任追究制度未落实。
3、落实部门法治建设责任不够。少数部门"以批代管"、"以罚代管",从部门角度、从自身便利出发办事情、想问题,将原本由本部门制定的文件交由政府行文、将应当由本单位与企业签订的合同交由政府签订,把压力和矛盾上交到市政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组织领导
1、强化考评考核。建议设立自上而下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纳入绩效考核中,以科学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实行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调查、日常考核、现场抽查等相结合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与考核评价,加大考核结果的应用力度。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作用,建立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相关制度,定期研究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强化督察结果的运用。
2、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相关工作制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和学法制度,紧盯"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推动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3、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把"三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的保障体系纳入财政预算,逐年予以解决。
(二)落实建设任务
1、完善工作机制。以推动政府和政府部门依法履职为目标,创新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重大决策、政府合同签订等方面审查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持续推进政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法治政府建设打牢基础。
2、规范政府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制定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政府和部门重大决策的目录和流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关注山林权属、土地征收补偿等重点领域热点问题,统一立案标准,提高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3、选优配强队伍。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全市各部门的执法人员开展自学和集中培训的方式,并把执法知识学习作为上岗,工作评先评优的内容之一,督促执法行为更上一台阶。同时,组织招考,选优配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队伍。
(三)提高服务水平
1、理清职能职责。按照"优化运行路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办事时间、降低办事成本"的原则,进一步理清政府与部门、园区、城区、企业,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园区的权力边界,避免因职能职责不清导致管理混乱。
2、划清管理领域。完善政府和部门的权力清单制度,持续清理并取消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资质资格认定,依法梳理投资目录基础,明确列出行业、领域、项目的文件依据和执行单位,减少中间环节。
3、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压缩审批时间,搭建行政审批领域部门协同、数据互通、一网办理、高效便捷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出台一批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制度,推出一批创新监管、改进投资环境的举措。
(四)规范文明执法
1、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理顺管理体制,优化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快推进县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2、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对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化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统一行政执法公示载体、公示内容,规范执法记录清单和装备配备,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力度,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和效果。
3、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围绕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行政复议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及民生、环保领域或者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实效。
中共常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常宁市数据局 政府门户网站举报电话:0734-7223897
备案序号:
湘ICP备10025889号-1
湘公网安备 43048202000013号
网站标识码:4304820003 Email:cnxinxiban@126.com
常宁市人民
政府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