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17年度工作要点

  司法局2017年度工作要点  

      

  1. 重点民生项目  

  省小康目标监测指标万人律师指标1.5,常宁任务124人,现在掌握底数为59人,差距较大,我们要进一步摸清底数,争取完成任务。常宁市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列入省、衡阳市重点民生项目,项目现在已经完工,等待省级验收。常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已经列入省厅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我们要提早做好筹划工作,争取顺利开工建设。  

  2. 尽快启动司法业务用房建设  

  司法局业务用房是属中央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1年经省发改委呈报国家发改委批准同意,省发改委《关于核准公安、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的批复》(湘发改投资〔2011117号)文件批复该项目计划该项目批准建筑面积3780平方米,总投资79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各占50%。现中央预算内投资397万元已经全部拨付到位。目前,我局与城乡投已经达成初步建设方案。项目重新选址东一环东侧,南一环与南三环之间地段。市政府原初步安排,该建设计划交由市城乡投实施规划占地29.4亩,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实际用地12亩,其余17.4亩归集给市城乡投司法局现有的青阳中路181号所有资产约4000平方米,全部归集给市城乡投。省、衡阳市已经多次督查,要求我们尽快开工建设。我们主动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邀请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把司法业务用房建起来。  

  3. 关于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是司法所所长副科实职岗位配备需要落实。2015年第13次市委常委会(常委会纪要〔201510号)已经研究同意我局27个司法所升格为副科级,定所长一名。衡编办〔2015192号、常编办〔20161号文件分别于20151225日、2016111日已下文批复。请市委政法委尽快研究呈报。  

  二是司法行政队伍力量需得到加强。近几年来,司行政职能不断增强,如社区矫正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等新职能和任务不断增多。司法局十多年来,除了接受几名复员退伍军人,没有招录新进司法行政政法专编人员。退休人员较多,政法专项编制已经出现空缺,需要公开招录政法专编公务员。同时,从煤炭局安排到我局的15名辅助工作人员20176月将期满。3年来,这15名工作人员已经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当中,业务已经比较熟悉,又在基层一线工作,如果这15名工作人员退回煤炭服务中心,我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现在煤炭局已经改革,我们又迫切需要,建议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将这15名人员调整到我局工作。  

  4. 加大普法力度,推进常宁依法治市进程  

  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已经编制,需提请市法治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审定,并呈市人大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2017年我们要以学习贯彻中央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政治任务为契机,加大常宁的普法工作力度,特别是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守法用法力度,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推动常宁依法治市进程。  

  5. 打造人民调解的常宁品牌  

  进一步健全巩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配齐配强司法所所长,落实司法所所长副科级待遇。二是加强队伍培训。积极拟定2017年度全市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方案,适时安排全市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系统的轮训,提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综合业务素质,并在全市进行一次岗位大练兵活动。三是组建专业行业的调解委员会,我们积极协调,在全市联合设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三个专业性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再增设2个行业性调委会。  

  6. 探索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新机制  

  常宁每年在册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达400余人,这么多人的管理也是一个难题,如何探索一套有效的管理体制十分迫切,我们要在贯彻落实常宁市人民法院、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常宁市公安局、常宁市司法局联合制定的《常宁市社区矫正工作暂行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积极思考,不断开展新的尝试总结新的经验。同时也要加强与公检法的协调配合,确保对象不脱管、漏管,不重新犯罪。  

  7. 强化法律服务市场监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  

  加强监督是我们今年工作的着力点:一是要加强服务队伍建设,增强行业自律意识。以教育为主,在全市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一些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理念,用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常宁经济建设服务。二是强化监管,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的整顿。严把年检注册关,落实法律服务工作的各项制度要求,对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法律服务人员,坚决不予呈报注册审批和换证。以便让各有关单位严格审查法律服务人员从业资格,共同把好我市法律服务市场从业人员入口关。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对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员、法律工作者违法违纪的查处力度。按照“法治常宁”创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小康目标任务,落实律师资格人员在册登记工作。  

  8.创新开展干警“1+1”联村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  

  继续深化领导班子包村工作和司法行政干警“1+1”联村工作,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着力引导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立足本职、服务群众、争做贡献、提升形象。继续开展好司法行政干警夜间大巡逻活动,通过巡逻活动发挥好我们普法宣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职能作用,进而提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的满意率。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维护班子团结,注重和谐共事,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干部职工的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九项规定和常宁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十条规定》及“五个一律免职”通知要求,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促进全系统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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