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刘兴华 |
出生年月 |
1969.01 |
|
||
籍贯 |
湖南常宁 |
政治面貌 |
党员 |
民族 |
汉族 |
|
性别 |
男 |
学 历 |
本科 |
|||
现任职务 |
常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
工
作
简
历
|
1985.02-1992.06 常宁县水土保持站工人 1992.06-1997.02 常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工作 1997.02-2004.01 常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工作 (97.09-2000.06 西安统计学院现代财务管理专科函授学员) (2000.04录用为国家干部) 2004.01-2004.04 常宁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工作 2004.04-2007.04 常宁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4.03-2007.01 天津大学法学专业函授专升本学员) 2007.04-2009.01 常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9.01-2010.09 常宁市委政法委纪检组长、政工组组长 2010.09-2013.03 常宁市政法委副书记、政工组组长 2013.03-2017.12 常宁市政法委副书记 2017.12-2023.01 常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正科实职) 2023.01- 常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
分 管 工 作 |
负责法治建设研究与督察(含全面依法治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基层法治建设管理指导(含诉源治理)、财务与装备、信访维稳、办公室、乡村振兴与驻村工作队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对接与分管工作相关联的党委政府部门。 分管法治研究督察室、基层法治建设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装备财务保障股、办公室。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党风廉政、信访维稳(舆情管控应对)工作。 联系法律援助中心。 联系培元司法所、三角塘司法所、西岭司法所、白沙司法所、板桥司法所、胜桥司法所、罗桥司法所、庙前司法所。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