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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公证处是常宁市司法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聘用制公证员2名、公证员助理2名。
招聘条件
(一)招聘总体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和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负责,热爱公证工作;
3.公证员助理岗位应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出生);公证员岗位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出生);具有中、高级公证员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出生);
4.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职业资格:
(1)报考公证员的考生需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并通过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报考公证员助理需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5.工作能力强,务实创新,具有一定的业务拓展能力,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
6.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录用(聘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程序
成立常宁市公证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采用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所有程序接受中共常宁市纪委驻政法委纪检组的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30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文末下载《2021年常宁市公证处公开招聘聘用制公证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后发送电子邮件至1452109220@qq.com。
现场报名:湖南省常宁市公证处(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9室)。
联系人:陈建云 联系方式:1***5897945
3.报名要求
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份,学历证书(应聘为公证员的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岗位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按照3: 1比例开考,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报常宁市公证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统一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证知识和法律文书写作。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聘人数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现场答问等方式了解考生职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是否具备其应聘职位的基本要求和条件。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合成: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有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的最终人选)。
(四) 体检
对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五)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者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并对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道德品质、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情况和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只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通过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应聘者取得公证员执业资质后,直接聘为公证员,独立办理公证事务,月基本工资5000元、享受绩效工资、并以基本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公证员助理月基本工资3000元、享受绩效工资、并以基本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公证员助理入职后通过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可聘为公证员。
本次招聘政策由常宁市公证处解释。
常宁市公证处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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