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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司发〔2020〕1号
常宁市司法局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及二级机构和所属管理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衡阳市司法局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常宁市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方案》,严格责任分工,将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完善应急预案,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传达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会议的精神。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党员干部更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上来,不畏艰难、挺身而出、扎实工作、科学防治。做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三是主动引导宣传。一方面通过"常宁市党政门户网"、司法行政工作群、"一村一法律顾问群"、社区矫正微信群等新媒体发布健康提示、就医指南、疫情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另一方面翻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宣传资料,派送至各司法所,组织深入村(社区)进行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防治观念,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四是加强信息排查。社区矫正局规范建立排查制度和请假外出人员台账,对本辖区内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细致排查,严禁社区矫正对象未经请假外出,对已外出探亲人员或已返回人员情况进行及时掌握,实行每日一报制,切实做到矫正人员去向明、底数清。
五是建立疫情报告机制。按照衡阳市司法局和常宁市委、市政府要求,强化局指挥中心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及时掌握近期干部职工及家属去武汉及回常情况,认真落实"零报告"、"日报告"制度,确保疫情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六是全力防控疫情。各基层司法所立即取消春节休假,要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做好特殊重点对象的管控工作。全局干部职工自觉树立大局观念,理性对待疫情,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歧视、排斥、为难返乡和来常武汉人员,积极引导其进行登记备案、科学防控,为打赢防疫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基础。
常宁市司法局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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