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宁市2017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关于常宁市2017年度本级财政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3月19日至4月28日,对常宁市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坚持“边审计边发现边整改”的审计思路,以加强财政管理、完善预算制度、规范资金分配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围绕预算执行这条主线,进一步推动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提出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服务。

一、2017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预算收入完成情况。2017年财政总收入143008万元,为年初预算180248万元的79.34%,比上年减少25448万元,减少15.11%。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9537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1.95%,比上年减少38699万元,减少28.86%;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705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8.12%,比上年增加11367万元,增长44.26%;上划省级税收完成1058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6.48%,比上年增加1884万元,增长21.66%。

    (二)一般预算支出完成情况。2017年财政一般预算总支出545134万元,比上年增加3865万元,增长0.71%。

    )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报表反映:本年收入560031万元,其中:本级收入9537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192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6097万元,政府基金调入122608万元,上年结余4026万元;本年支出553512万元,其中:本级支出545134万元,上缴上级支出320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17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51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519万元;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报表反映:本年收入154438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36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83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万元,上年结余10499万元;本年支出150434万元,其中:本级支出27703万元,上缴上级支出117万元,调出资金12260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00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004万元;收支平衡。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17年,受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供给侧改革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市刚性需求急速上升,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财政状况异常艰巨,财政资金支付异常困难。市财政及预算部门强征细管,逐步消化税收红字,财政收入首次出现负增长收入质量较上年有提高;围绕“产业主导、工业主打”的总思路,加强财源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全力助推实体产业发展,财政发展后劲有增强;立足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保障民生资金正常运转,努力增收节支,深化财税改革,保障了预算单位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和全市财政正常运行,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

  1. 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1、财政收入不真实。经审计,一是通过一般预算收入列收列支7463万元。其中:卫计部门收费2701.29万元,教育收费3816.32万元。二是通过“总部经济”完成国税收入20929.6万元,地税收入2432.5万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审计建议市财政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按预算收入项目入库,确保收入真实。

2、实行“总部经济”影响本级财力。经审计,市财政2017年“总部经济”税收返还1.09亿元。一是影响了正常税收征管秩序,不符合财预字〔1999〕296号《关于不得对纳税人实行物资奖励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及国发〔2014〕62号《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条之规定;二是造成财政资金“流失”1760.11万元。其中对“总部经济”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我市财政按照60%或90%比例返还1234.76万元,而按税法28%的分成比例财政实得420.06万元,市财政补贴“总部经济”企业所得税814.7万元以及对“总部经济”企业缴纳的教育附加及地方附加945.41万元全额返还,为了达到上级对教育投入的考核要求,市财政需从一般预算收入中调剂资金弥补教育专项资金缺口945.41万元。审计建议市财政按照《税法》的有关要求,杜绝“总部经济”的设立,确保税收收入合法。

3财政借款清收不及时。经审计,2017年市财政国库报表反映借出财政资金累计结余12.93亿元,其中当年新增借款6.84亿元。不符合财库〔2014〕17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审计建议财政部门通过催收、调整支出等方式,逐步消化财政借款。

4、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管有待进一步优化。经审计,市国库集中支付局支付系统反映2017年公务卡强制结算金额18.09亿元,公务卡刷卡消费0.2亿元,占比1.1%;经对公务卡消费记录查询发现,刷卡消费存在违反“四风”等问题金额16.63万元。不符合中办发〔2013〕22号《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和财库字〔2007〕51号《关于深化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第六条之规定。审计建议市国库集中支付局加强对部门预算支出的审核,严格按照要求强制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5、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经审计,通过对市财政工资统发中心2017年12月工资发放名册比对,截止2017年末到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人员141人,共计多发工资174.63万元。不符合《国务院关于退休退职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之规定。审计建议组织、人社、财政部门联合出台相关文件,建立工资停发预警机制,杜绝应办理退休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行为。

6、就业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拨付公益性岗位工资。经审计,2017年我市公益性岗位工资拨付有关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313.12万元,一次性岗位补贴拨付个人19.68万元。不符合《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款和湘人社发〔2013〕84号《关于做好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一次性岗位补贴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第一条第四款之规定。是挪用再就业专项资金。经审计,2017年从再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经费310.1万元不符合湘财社〔2013〕6号湖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审计建议人社、财政部门规范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建立公益性岗位工资人员信息平台,对公益性岗位工资通过信息平台一卡通发放,杜绝以后类似问题发生。

7、其他引起关注的问题。一是财政赤字大,财政状况不佳第一是2017年市财政账面累计赤字30.29亿元。其中:当年结转14.82亿元,省市专项指标未下达2.19亿元,以前年度结转4.8亿元,部门预算单位非税及基金收入结转8.48亿元;第二是截止2017年底尚欠省、市财政17.08亿元;第三纳入财政管理系统债务35.67亿元。二是项目建设指挥部设置多。经审计,2017年底我市共有项目建设指挥部131个,其中两年以上未在市财政重点项目办发生业务的计51个,加强对项目建设指挥部的清理迫在眉睫。

(二)延伸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两园一廊”入园企业监管不到位。我市共有“两园一廊”入园企业44家。入园企业缴纳各项税收合计9860.79万元(其中:2016年缴纳各项税收3726.18万元,2017年度缴纳各项税收6134.61万元)。

市财政对“两园一廊”企业投入各项资金共计7058.28万元(其中:2016年3687.53万元,2017年3370.75万元)。

经审计调查,有15家企业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入园协议承诺每年实现税收合计2350万元。该15家企业2016年完成税收1593.16万元,2017年完成税收2148.44万元。其中只有两家企业实现税收承诺,其余13家企业未实现。如:常宁市量大仿真模型有限公司承诺年均纳税达到1000万元以上,实际该公司2016年缴纳税收16.61万元,2017年度缴纳税收20.41万元,合计37.02万元。

审计调查还发现,相关部门对入园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管不到位。入园企业投资合同书一般约定了年创税收额度、投资强度、违约处理措施。企业实际履约情况如何,是否存在违约行为,违约是否补缴了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职能部门未跟进监管,工作存在脱节现象。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配合,力争协议条款履行到位。

(三)市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1、部分税种征管不到位,造成税收流失。

(1)通过调取常宁市企业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与2017年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户信息比对发现,有47家企业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但未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造成土地使用税流失。

(2)通过对水利部门、海事部门船舶登记信息与地税局征收车船税情况对比,2017年度,我市共有13艘货船、10艘砂船的业主未征收车船税。

以上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2、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定额没有合理认定,造成税收流失

通过各药店在市医保中心报账金额与税务部门核定的应纳税经营额数据分析发现,2017年度有5家药店存在核定应纳税经营额偏低现象,造成少缴税收。如:常宁市爱民大药房2017年度在市医保中心报账收入达到119万元,月平均销售收入9.92万元不包含未通过医保卡刷卡的收入,而税务部门核定该店应纳税经营额为2万元/月。此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四)公路建设资金专项审计情况

1、公路安保工程建设项目未按规定招标

审计,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计划批复39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351.20万元,其中已实施的11个项目计金额389.18万元未正确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此行为违反了《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条之规定。

2工程项目资金超预算,安排无计划、随意性大

经审计,2017年农村公路所工程项目计划安排38个,计划合同金额2924.52万元。该单位实际实施工程项目207个,合同金额10742.79万元,其中实施计划内项目13个,计划合同金额540.76万元。工程项目建设随意性大,资金使用未按计划实施,预算约束力不强,影响财政资金调度,容易造成财政隐形赤字。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五)水利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债券资金大量结余

2017年市财政拨付市水利局债务置换资金5172.41万元,该单位实际支付置换债务2394.68万元(其中:2016年6座小一型水库170.26万元,2011年17座小型水库734.86万元,西塘水库除险加固37.8万元,2011年4座小二型水库35.17万元,2012年18上二型水库80.69万元,洋泉水库熬头引水工程202.60万元,洋泉水库集中供水项目1000万元)市水利局债务不实,置换债券资金结余2777.73万元。审计建议对结余的置换资金全额收回财政。

  1. 水利建设资金分配无计划或资金形成部门二次分配

    经审计,市水利建设资金获得单位“一事一报告”,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尚无一个资料完备、数据准确、贴近实际、资源共的项目库,以致资金分配“撒胡椒面”式的各自分散。2017年水利建设资金使用无计划4154.58万元其中:先拨后补计划使用水利建设资金3851.41万元;无计划拨付水利建设项目资金303.17万元。

    四、审计建议

    1、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建立健全财政管理制度。目前,对各部门组织非税收入及其相应经费安排并未真正脱钩,综合预算管理工作亟待加强。对此,财政部门应加强综合预算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非税收入收支挂钩问题,加大统筹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效控制和减少预算追加。同时,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追加、审批程序和权限等内容的财政管理制度,并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规范财政管理秩序。

    2、建立政府性债务预警和监控机制,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从审计情况看,我市财政是赤字财政,财政入不敷出。为此,建议市财政关注债务支付风险,要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重点抓好“六个一批”,即使用新增债券限额置换一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偿还一批,土地出让收入偿还一批,出让政府股权及国有资产权益偿还一批,市场化方式转化一批,通过延期、展期、借新还旧等方式延缓一批部门年初预算按照“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预算模式,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债务管理工作,既要通过合理负债来推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又要科学举债,将债务总量控制在一定规模之内。市财政要编制政府性债务偿还计划,分清轻重缓急,落实偿债资金,及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逐步化解债务压力,努力降低财政资金运行风险。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精神,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分门别类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和财政投融资专户,实现“借、用、还”相统一。所有投融资平台公司政府回购项目,要规范和落实审批程序;财政融资专户资金要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融资平台公司要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实行稳健的财务政策,保持资产与负债、投资与产出、现金流相对平衡,防止投资建设过度带来经营和财务风险。

3、以改革为契机,做大做强县级财力,抓好涉农资金整合。从审计情况看,我市财政状况不佳,财政帐面赤字呈倍数增加,可用财力越来越少,财政涉农资金越来越多,村级财政资金越来越大。为此,审计建议市财政一是做大做强县级财力,积极对上衔接全力争取支持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增加地方财力。推介县域特色资源和产业,努力引入省级资金和优质项目,以此拉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地方税收增长;加大财税征管工作力度,确保实现的财政收入全部清缴入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依托水口山集团有色金属行业优势,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集中全力引进一批骨干税源企业,积极培植壮大税源二是抓好资金整合、强化资金监管。要通过预算编制,整合归并涉农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减少专项资金重复交叉现象,推动涉农部门预算资金整合,将不同层面、不同渠道的涉农资金捆绑起来,统筹使用,促进涉农资金由“撒胡椒面”式的各自分散转变为“集沙成塔”式的高度集合。要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农[201059号)的要求,明确每项资金的申报流程和拨付审批手续,将涉农资金纳入专项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范畴,避免中间环节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  

 

 

常宁市审计局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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