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宁市2019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报告

  关于常宁市2019年度本级财政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报告

 

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在准确把握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客观评价市财政及市本级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发挥财政预算管理职能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揭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资金绩效,力争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2019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算收支情况。2019年一般预算本年收入626891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050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375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0540万元,调入资金62000万元(其中:政府基金调入58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4000万元),上年结余15556万元;本年支出620051万元,其中:本级支出563753万元,上缴上级支出885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744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84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840万元;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20804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1813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83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66866万元,上年结余29975万元;本年支出219895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32453万元,上缴上级支出76万元,调出资金58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936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90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909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入22846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720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6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417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95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213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39万元;本年支出27344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06084万元,转移支出298万元,其他支出99万元;本年收支结余-4498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1555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收入4218万元,其中:本级收入414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上年结余60万元;本年支出4000万元,均为调出资金;年终结余21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18万元;收支平衡。

二、财政赤字及政府性债务情况

经审计,2019年末我市财政赤字合计42.72亿元。其中:财政应拨未拨款项32亿元;省财政超调2019年转移支付资金8.96亿元;财政国库报表体现与上级往来7亿元(欠衡阳市财政款项)、上级借入款项0.99亿元(衡阳市财政0.11亿元,省财政厅0.88亿元),以上合计48.95亿元。剔除财政实际已拨款支出转往来列账6.23亿元,年末财政赤字42.72亿元。

2019年末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171.66亿元,其中政府债务40.33亿元(一般债务28.76亿元,专项债务11.57亿元),隐性债务余额108.93亿元(承诺偿还债务71.15亿元,政府支出责任37.78亿元);关注类22.4亿元。

三、审计评价意见

    2019年,市财部门认真履行财政职能,依法组织收入持续收入质量,统筹财政支出,突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保”支出保障,着力提升资金效益,保障了全市财政正常运行有力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基本实现年初预算各项目标一是财政收入规模持续增加,收入质量不断提高。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6.66%。同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税占比从2016年的55.11%提高到2019年的78.29%,逐步接近财政厅的要求(总收入税占比80%以上),财税收入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更加扎实二是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方面,出台《常宁市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常宁市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常宁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制度执行上基本能做到严格把关,效果较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正在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有序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全面启动,库款管理、乡镇财政管理、财政投资评审等不断加强。三是不断优化支出,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全面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以“三保”支出为重点,牢牢守住“三保”底线,维护了社会的基本稳定。对教育均衡提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解决城镇住房难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各个民生领域提供了有力的财政保障,发挥了基础性支撑作用。在打好风险防控攻坚战、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也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财政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1、年初预算收入编制不合实际

经审计,市财政年初安排一般预算时为体现收支平衡,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不足的情况下,安排“政府性基金调入”收入138220万元,脱离实际,形成隐性“赤字预算”。从预算执行结果看,2019年一般预算调入收入为62000万元,仅为年初预算的44.86%,偏离较大。以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列赤字”之规定。

  1. 年初预算指标大量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年初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指标及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工程、基金项目支出类指标结余1万元以上的合计金额28026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8775.97万元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工程、基金项目支出19250.03万元)。年初预算指标结余较大,影响了预算执行率,削弱了财政对社会经济事务的支撑力。以上不符合湘政办〔2018〕3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财政管理的若干意见》第三条“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之规定。

  2. 未及时使用结转结余指标

    经审计,至2019年末,尚有2017年度衡阳市专项转移性支付指标3247万元未下达、2017及以前年度省级专项转移性支付指标16699.45万元未使用、2018年度结转工作经费737.5万元未使用,合计20913.95万元,形成指标闲置,指标使用效率较低以上不符合湘政办〔2018〕3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财政管理的若干意见》第三条“严格控制结转结余资金规模,逐年降低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重。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部门年初预算基本支出结余、三公经费结余、结转一年以上的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以及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之规定。

    4、预算支出安排未严格贯彻勤俭节约原则。

    年初预算方案明确:“2019年预算编制的原则……4.勤俭节约的原则……不再安排单位装修、添置办公设备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严控单位的行政运行成本”。实际执行中,2019年度安排了市交通运输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办公房修缮经费支出35万元、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房修缮经费支出300万元等,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追加安排了2017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征收经费支出250万元。

    5、财政结算专户管理不规范。

    经审计,2019年常宁市第二中学收取门面租金77.47万元缴入财政结算专户,市财政通过预结类指标安排常宁市第二中学用于电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6、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有待进一步强化。

    2019年,市财政局对我市15个项目(单位)开展了工程项目支出、专项资金使用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均出具了绩效评价报告,但市财政局对整改落实跟踪没有完全到位,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尚未健全,对个别评价综合得分较低的项目未采取具体制约措施。如市水口山开发建设投资公司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得分仅70分。评价报告指出该单位2018年度存在支付与项目无关费用、对下拨至二级机构和乡镇财政所专项资金缺乏监管、对外投资缺乏监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及验收程序不到位、重金属废水深度处理循环利用工程项目管理欠规范等问题,但整改效果、制约措施不明确。以上不符合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财政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本级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将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之规定。

    7、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

    抽查2019年度10个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存在下列现象:

    一、部分业主单位先实施项目后补办政府采购审批。包括:湖南天堂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绿化工程(CN2019-A014)、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外包服务(CN2019-A036)。

    二、已办理政府采购审批但无政府采购合同。抽查10个项目共9个项目档案中无政府采购合同,其中市自然资源局大义山矿山高陡边坡生态复绿工程(CN2019-A160)到目前未签订工程合同。

    三、中标(成交)通知书无落款日期。共3个项目:住建局草桥渠、夏联渠及管网清淤工程(CN2019-B205)、湖南天堂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绿化工程(CN2019-A014)、市公安消防大队公寓楼装修改造工程(CN2019-A075)。

(二)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1、应收未收、应缴未缴财政收入。

经审计发现市住建局2017年至2019年应收未收公租房房租收入40.7万元;公租房2019年专账反映收取门面收入549.39元未缴入财政纳入预算管理

  1. 置换债券资金结余

    经审计发现市水利局置换债券资金结余214.86万元,存在资金闲置现象。

  2. 项目建设方面存在不规范现象。

    一是市水利局在实施46个省级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付款方面存在超进度付款问题。二是市应急管理局进行办公楼修缮未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3. 经费支出方面存在不规范行为。

    一是市住建局2018年至2019年度超标准多发放公车改革补助13.62万元。二是市水利局机关2019年度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资金、中小河流治理资金等专项资金账中列支行政运行经费32.21万元。

五、审计建议

1、进一步做实预算,严格预算执行,防止赤字扩大。年初预算应根据“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安排预算收支。近年来,我市财政致力于挤干收入水分,成效较为明显,但同时刚性支出保障压力越来越大。在短期内收入增长预期不明朗的情况下,应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收支,不列实际上的赤字预算,在年初预算环节把好关;严格预算执行,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力争防止老欠未清,新欠又至,赤字越滚越大。

2、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挖掘增收节支潜力。一是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省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共常宁市委办公室 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通知》(常办发电〔2019〕10号)要求。2020年,在经济下行压力大、防疫常态化、国家出台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的形势下,强化“六稳”,做好“六保”,严控一般性支出和基本建设支出,严控单位的行政运行成本。对项目资金进一步压缩下调,防止出现项目建设脱离当地实际、一味大干快上,从而影响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运行的情况。二是要落实存量资金(结余指标)管理规定,盘活存量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级财政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政办〔2018〕31号《常宁市本级财政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常政发〔2016〕32号)的相关规定,全面清理结转结余资金,规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结余的管理。对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结转两年以上的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平衡财政预算,避免形成资金“二次沉淀”。进一步合理安排各项目服务组经费支出,严格控制租用办公场所和人员数量,压缩支出规模。三是强化日常财政管理监督。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落实“无预算不采购”;加强采购合同备案、合同公式、履约验收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财预〔2020〕10 号《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全面推行预算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合规合法、高效节约。四是对年初预算之外的增量资金,特别新增上级专项债券资金、上级专项资金的规模、安排、使用等情况,财政部门应及时向相关机关报告,以利于监督。五是财政、税务、自然资源等执收单位加大财政收入征收力度,优化征收手段,做到应收尽收。

3、化危为机,积极争资跑项,化解财政运行压力。我市财政历史包袱较重,叠加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2020年财政形势不容乐观。但另一方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积极的应对措施。财政部门要顺势而为,积极谋划,完善合法合理的争资跑项激励机制,协同各部门进一步加大争资跑项力度,借“外力”克服当下的债务风险、赤字风险、支付风险,同时为以后的发展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常宁市审计局

2020年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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