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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名词解释
七、常宁市水利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附件2-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附件2-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附件2-3)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附件2-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2-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2-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附件2-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附件2-8)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9)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0)
第二部分 常宁市水利局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政策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市级确定的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 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组织拟定全市和乡镇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国民经济有关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信息。
3、按照国家、省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江河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的意见。
4、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或乡镇间的水事纠纷。
5、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长的监管,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管,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6、负责全市水利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负责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报告;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指导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安全监管。
8、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工作;对中小型水电建设的选址、库容规划提出意见。
10、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研究拟定全市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水土保持政策措施;指导全市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科学研究。
11.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大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审核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和后期扶持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验收和监督评估等工作,负责监管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工程专项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12、负责全市水利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13、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部门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内设股室9个,二级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18个。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教股、规划建设股、水政股(水政监察队)、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水土保持股)、库区移民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水资源股(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农村水电股。局二级机构是: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防洪管理中心、水利工程质量服务站、防汛抗旱服务队、河湖与水资源管理中心(水资源与河道服务中心)、乡镇水利经费核算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水土保持站、库区移民事务管理中心、洋泉水库管理所、水松供水管理所、梅埠桥水库管理所、野马水库管理所、鸭婆堰管理所、西塘水库管理所、广济水库管理所、培元塔水轮泵水电站管理所、亲仁水轮泵水电站管理所。
2、人员情况:本部门核定编制数315人,实际在职人数805人,其中:在岗人数805人,具体为:局机关统发人员57人,局机关非统发全额人员53人(其中河湖与水资源7人,乡镇核算中心2人,水松供水管理所4人,广济水库服务所5人,防汛抗旱服务队35人),乡镇水管非统发差额人员56人;水管单位非统发全额人员164人,非统发差额人员224人,自收自支编制人员251人。机关及原乡镇水管员离退休人数183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8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除本级外,还有水土保持站、库区移民事务中心两个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我单位本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单位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也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收入预算数730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03.92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57.5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0%,事业收入3103.62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42.47%。
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 250.16万元,主要是因为以下原因:1.2024年基础性绩效纳入财政预算,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03.92万元,比上年增加217.3万元;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由于工资基数增加了基础性绩效工资,比上年预算增加38.01 万元;3.在职人员工资普调影响致本年人员工资、社保等预算经费较上年增加30.58万元;4.2024年压缩运转类项目支出,致本年预算经费较上年减少6万元 。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年初部门支出预算数 7307.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0.34万元,农林水支出5960.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3.72万元。
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250.16万元,主要是因为:1.2024年基础性绩效纳入财政预算,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03.92万元,比上年增加217.3万元;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由于工资基数增加了基础性绩效工资,比上年预算增加38.01 万元;3.在职人员工资普调影响致本年人员工资、社保等预算经费较上年增加30.58万元;4.2024年压缩运转类项目支出,致本年预算经费较上年减少6万元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4203.9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3906.92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53.46%;其中,人员经费3497.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409.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297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4.06 %;主要包括是指我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主要包括河长办专项经费124万元,三角塘鸭婆堰管理费15万元,欧阳海灌区、梅埠桥、亲仁、大江水库水费133万元,水价补贴及节水奖励经费5万元,防汛抗旱经费2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9.89万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较上年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0.5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市水利专项项目资金督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371.85万元。其中:房屋建筑屋占用面积为2300平方米,使用价值为90.22万元。车辆占用总数为0辆,价值为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281.63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预计采购工程设计服务、水文水资源监测服务、电动及小型台式工具、广告宣传服务、音像制作服务、办公用品等,价值为144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实行绩效管理项目5个,涉及金额303万元,其中重点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130万元, 全部完成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良好。2024年整体支出730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10.54万元,项目支出29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5个,涉及项目支出297万元,其中:河长办项目经费124万元,三角塘鸭婆堰管理经费15万元,欧阳海灌区、梅埠桥、亲仁、大江水库水费133万元,水价补贴及节水奖励经费5万元,防汛抗旱经费2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七、本单位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表格由链接方式上传)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附件2-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附件2-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附件2-3)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附件2-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2-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2-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附件2-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附件2-8)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9)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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