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1、继续做好5.2亿元增发国债项目前期工作及财评工作。

2、完成3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前期工作。

3、完成中小河流(宜水、潭水、浯水)最后一期的初步设计的审批;完成中型灌区实施方案审批。

4、完成国债项目的财务系统、发改系统信息收集及日常填报工作。

5、继续做好水利统计工作,加强在建水利工程的稽查及监督检查,加强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监管,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及投诉处理工作。

6、择机开展重要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农村河道前期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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