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水利局 > 业务类
3
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组织拟定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
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监督地下水禁限采区管理
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实施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
组织实施水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预审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