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类别 部门职责
实施主体 市水利局 行使层级  
实施依据

1

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 

 

组织编制市内重要流域和重点区域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  

 

组织监督实施水利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指导、监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  

 

指导、监督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行业管理工作  

 

组织全市水利发展和改革重大专题研究  

 

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建设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负责提出市级水利投资安排建议  

 

组织实施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  

 

审核市内重点水利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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