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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 ||
类别 | 部门职责 | ||||||||||||||||||||||
实施主体 | 市水利局 | 行使层级 | |||||||||||||||||||||
实施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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