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常宁市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区域经济合作和粮食宏观调控的发展战略、政策,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粮食流通业的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研究提出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的建议。

2、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和粮食产业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3、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协调全市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或应急责任,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购、销合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

6、贯彻落实国家、省粮食质量标准,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实施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

7、承担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油)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提出动用储备粮(油)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市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市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市级储备粮(油)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8、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指导、协调全市各类进出口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和加工贸易业务,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

9、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负责协调管理内外贸易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协调全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出口市场的开拓和技术出口的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技术进出口工作。

10、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11、牵头承担全市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12、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13、负责组织参与商务部、省政府、衡阳市政府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和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以常宁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易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商务活动。

14、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指导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协调管理全市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等。

15、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市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

16、承担全市商务和粮食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17、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包括商业贸易等)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共设立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市场体系建设股、市场秩序股(市场运行监测股)、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粮食行业发展股、对外贸易股、电子商务股。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报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1805.03万元,较2016年度(1465.90万元)增加339.13万元,增长23.1%;总支出1773.96万元,较2016年度(1460.50万元)增加313.46万元,增长21.5%。收入增加的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1805.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3.03万元,占总收入的99.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1773.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761.96万元,占总支出的99.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93.03万元,占总收入的99.3%,较2016年度(1465.90万元)增加327.13万元,增长22.3%;财政拨款支出1761.96万元,占总支出的99.3%,较2016年度(1460.50万元)增加301.46万元,增长20.6%。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1.96万元,较2016年度(1460.50万元)增加301.46万元,增长20.6%。支出增加的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6.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4.1%;农林水支出1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5.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8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38.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2.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1.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1.9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75.31万元,较年初预算(335.38万元)增加239.93万元,增长71.5%,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经费增加;项目经费实行零预算,全年决算数1186.65万元,包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4.34万元、其他商贸事务支出(招商引资和应急支出)137万元、其他扶贫支出(电商扶贫)100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主要为南门市场回购资金)250万元、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主要为省级下拨五矿铜业进口贴息补助)212.74万元、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上年度结转省级下拨农产品冷链物流资金)160万元、其他粮油事务支出(储备粮新仓建设资金)191.87万元、肉类储备(省级下拨生猪活体储备资金)10.7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5.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6.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98.5%,公用经费8.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1.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5.89万元,较年初预算(9.8万元)增加6.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89万元,较年初预算(9.8万元)增加6.09万元。原因是机构合并,接待活动增多。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5.89万元,较2016年度(10.8)万元增加5.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6年度(2.3万元)减少2.3万元,原因是公车改革,取消公务车辆;公务接待费15.89万元,较2016年度(8.5万元)增加7.39万元。原因是机构合并,接待活动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公务接待活动327批次,共1836人次;无公务用车车辆;无因公出国出境活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认真履职,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较好的完成了2017年度的预算执行任务。同时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市财政工作发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万元,较2016年度(13.3万元)减少4.4万元,降低11%。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无公务和执法执勤用车辆;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政府部门用于财政拨款经费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维修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费用。

常宁市商务和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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