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整治工作方案

局二级机构、机关各股室、直属各企业、主管行业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湖南长沙城乡房屋建筑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止同类事故发生,根据省委、省政府、衡阳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城乡房屋建筑的排查和整治,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鉴定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督责任,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深刻汲取长沙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训,常宁市商务和粮食局成立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欧阳德民

副 组 长:陈云、刘忠庆、朱常丽、左丞(常务)

成    员:局二级机构负责人、相关股室负责人、直属各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局商务股由朱鹏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按照有关要求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1、大型中型商场、城市综合体、宾馆(酒店)排查组:检查全市50张床位以上宾馆(酒店)、大型中型商场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的房屋。

组  长:朱鹏

成  员:商务股

2、粮站、粮库(含废弃粮站、库)房屋排查组:

检查全市所有粮站、粮库(含废弃粮站、库)的房屋。

组  长:李岳林

成  员:粮食监督股、直属各企业

3、农贸市场排查组:

检查全市市场服务中心所管辖的农贸市场领域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房屋。

组  长:贺学文

成  员:市场体系建设股、市场服务中心

三、排查范围

(一)生产经营性用房:大型中型商场、城市综合体、宾馆(酒店)、粮站、粮库(含废弃粮站、库)、农贸市场的房屋。

四、排查重点

重点排查自建房、危房、粮站、粮库、农贸市场以及各类违建物、危险物。

(一)明显年久失修,存在墙体开裂、倾斜或地基下沉的房屋;

(二)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

(三)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房屋;

(四)土砖房、简易房或使用预制板的房屋;

(五)存在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的房屋;

(六)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

(七)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

五、排查组织

一是制定排查方案。迅速制定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等。

二是要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三是要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经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经营的,由产权人(使用人)自主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整治方案设计并整治。

四是要实行销号管理。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号一户。销号前不得继续使用和经营。

六、排查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完善商粮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安全领导机构,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在部署工作、调研检查时,要将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内容,重点研究、重点部署、重点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落实。

(二)明确职责,协同配合,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吸取4.29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商粮系统领域行业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安全专项检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活动。督促经营单位按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台账建立和安全隐患整改时限任务。

七、排查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要进一步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这次排查工作,把此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作为一项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抓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落实。

(二)细化责任分工。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各负其责,领导干部要下沉一线,深入基层帮助指导排查工作。要加强督促指导,必要时组织开展联合实地督查,对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三)做好宣传发动。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自建房安全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支持参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排查组要按照方案要求和时间节点上报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的具体情况(见附件1、附件2),于53012:00前将排查情况隐患台账表(电子版)和专项排查表一并报局商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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