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常宁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工作和公共服务的职能部门。内设10余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优抚股、救灾股、安置股、社会事务股等;局直属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社会福利院、儿童院、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局、救助站、中心敬老院、园艺场、军休所、彩票销售管理站、福利公司、婚姻登记中心、殡葬事业管理处。其部门职责是:

(一)制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民政工作的管理实施意见和行政规章,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注册和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全市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办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和革命烈士审批、报批、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转业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生产救灾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救灾抗灾工作;及时掌握上报灾情,拨发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款物的使用;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开展减灾活动。

(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分配省下拨的保障金和市级保障金,并跟踪调查监督;负责城乡特困医疗救助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负责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批和敬老院建设及管理。

(八)拟定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

(九)按照婚姻登记的政策法规,依法实施婚姻登记管理;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监督实施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十)拟定市本级行政区划规划,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划界线的勘界和边界线的管理、联检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及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十一)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福利企业的认定、审批和年检工作;制订全市福利设施的标准,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社会福利企业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指导、监督全市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十三)指导和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殡葬改革法律、法规、推进殡葬改革。

(十四)指导并监督实施国家有关儿童收养法律、法规;负责涉外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呈办市内儿童收养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六)指导全市老区经济开发工作,审核、申报老区经济开发项目;指导老区开发周转金的使用和管理。

(十七)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八)研究拟订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老龄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负责检查、监督老年人权益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涉老活动。

(十九)指导全市民政队伍建设,并监督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干管范围内全系统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以及本系统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草案拟定、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常宁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常宁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总收入23125.26万元。比上年减少7.01%。总支出24193.08万元,比上年增长4.91%(上年结转结余了5133.37万元)。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23125.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17.2万元,占总收入的95.2%,其他收入1108.06万元,占总收入的4.8%。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总支出24193.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23744.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15%。其他支出448.7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85%。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2017.2万元,比上年减少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84.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元。财政拨款总支出23744.3万元,比上年增加2.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4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8万元。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3744.3万元,比上年增加2.97%。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44.0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5.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64.6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6%;住房保障支出36.81,占本年支出的0.16%;其他支出947.5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91%.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数237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847.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043.75万元减少195.9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控各项费用支出;项目支出决算数22345.3万元。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本年基本支出1398.9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0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2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61%;商品和服务支出67.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4%。

2、本年项目支出21846.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3.98%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81.8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8.2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保障支出2564.6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73%;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2.37万元,比年初预算20万元减少38.15%,比上年15.31万元减少19.2%。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12.37万元。我单位按照公务接待管理要求,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并严格执行接待标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公务车购置费0元,因公出国(境)0元。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及三类会议用餐56批次,2060人次。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98.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76.0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76万元,比2017年59万元增加8.76万元,增加14.85%,主要是工会经费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无)

3、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2018年我局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较好地完成了预算执行任务。并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财政工作发展。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常宁市民政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表格.XLS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