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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扎实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和示范带动工作。积极宣传退役军人在乡村振兴、志愿服务以及应急抢险等工作中的“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营造全社会关爱军人、尊崇军人、服务军人的良好氛围,不断扩大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影响力、号召力。
(二)进一步健全全市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体系。认真落实国家、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基层服务站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提升服务质量。
(三)认真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妥善落实各项优抚待遇,认真核实各类补助和报销凭证,确保做到有据可查、有理可依,对发放金额、银行账号、补助标准进行反复核对,及时发放生活补助、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并与申请人员进行联系反馈,确保不漏一人,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四)切实做好退伍军人移交安置工作。及时接收秋季退伍返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档案,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严格执行上级政策,确保完成2024年安置任务。
(五)完善褒扬纪念工作。精心组织“9.30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积极营造“传承红色基因、铭记先烈遗志”的浓厚氛围。做好市烈士陵园二期工程建设规划,积极向上级争取建设资金,全面提升烈士纪念设施水平。
(六)加强走访慰问工作。充分利用三级服务站,在“八一”、“春节”等重要节点,广泛走访慰问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庭、“三属”等,在走访慰问过程中宣传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宣传我市优秀退役士兵和拥军模范,挖掘我市最美退役军人等优秀人才和先进事迹,积极向上推荐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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