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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申请项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
名 称: 常宁腾辉电竞网咖
地 址:培元办事处群英西路(书香苑)B幢201-206号
经 济 类 型: 个人独资企业
经 营 范 围: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网吧)
负责人姓名: 李辉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0年 12月 22日至2020年12月 31日(拾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 中学、小学、幼儿园(规划内)周边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 0734-7227006
受理人姓名: 唐新华
地 址: 常宁市华岁商贸城2栋五楼(13号窗口)
邮 编: 421500
常宁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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