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总体要求是: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大力抓好公立医院改革、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卫生人才单招和行业作风建设,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持续抓好基本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妇幼卫生、卫生监督、中医、爱国卫生等工作任务,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实现全省计生考核保类进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价格调整、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支付等综合改革,完善《常宁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制订《关于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常宁市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常宁市县级公立医院院长任职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构建起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框架,组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立医院监管考核体系,加快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严控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9%以下。

(二)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适时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分级诊疗制度,逐渐形成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力争县域内就诊率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出台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0%以上,重点人群覆盖率达60%。促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力争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二、三级医院建立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

(三)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继续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工作,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监管,推行基层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进一步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争取达到全覆盖。加强对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

(四)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基础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人民医院扩建工作,确保7月份奠基动工。宜阳、培元、泉峰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医院、疾控中心要加快完成前期各项手续和启动征地工作。市妇幼保健院要抓紧启动新院计生服务大楼建设。加强中心卫生院重点专科和急诊急救能力建设,配备适当的急救设施设备,使其成为县以下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继续创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年活动。强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组织管理,优化项目绩效考核,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争取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落实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乡村医生退出机制,严格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促进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加快推进“互联网+基层卫生”数据平台互联互通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和双向转诊服务信息化建设。

(五)加快推进健康产业发展。推动建立健康产业发展管理体系。推进卫生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发展儿科、精神科、老年护理等薄弱的专科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消毒供应和血液净化机构,保障同等待遇。推进医养结合,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加快市人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建设;支持民营资本建设医养结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二、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六)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落实国家、省全面两孩政策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改革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督查制度,推进层级考核,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加大工作创新力度,认真总结“六个一”创新经验,规范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工作全面落实。加快卫生计生业务信息的互联互通,注重综合治理,加强生育形势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的研判分析,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优化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推广网上办事。推进乡镇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融合及机制建设,稳定优化村级卫生计生队伍。加强对基层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基层计划生育干部业务水平。

(七)优化妇幼健康服务。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全市积极开展妇幼健康服务示范工程县创建工作,巩固儿童保健合格县成果,适应生育政策,调整扩增助产服务资源,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保障母婴安全。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整合妇幼健康服务内容,打造“一条龙”服务链,全面推广使用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加强生育全程服务。进一步贯彻《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强化三级预防,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将母婴安全管理、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情况、五位一体信息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等工作纳入计生考核范畴。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继续推行农村适龄妇女实施“两癌”检查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继续推进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政策,推进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工作。开展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特别行动。提升计生药具发放服务手段,进一步推动药具智能机自助发放,开展药械零售市场督查,严控计生药具流通风险。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法办证行为。

(八)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建立完善生育支持等家庭发展政策,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全面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同时培育一批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乡镇(街道),推动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继续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高压态势,完善以性别比数据分析动态管理、再生育全过程服务以及打击“两非”为重点的长效治理机制。

(九)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网络。巩固流动人口“一盘棋”机制,继续加强与跨省流入市、县的沟通与合作,建立流动人口跨地区合作协作机制。强化部门配合,积极与公安、人社、工商、住建、教育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推动信息共享。开展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促进行动计划,开展新市民健康城市行活动,评选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家庭。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关爱工作,做好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试点项目。开展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和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实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

(十)注重发挥计生协会作用。全面加强计生协组织建设。大力强化基层计生协会网络建设。推行“支部+协会、商会+协会、行业+协会、单位+协会、物业+协会”的建会方式,扩大协会组织网络和工作覆盖面。继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领导联点”推动机制。深入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等活动。强化计生协文化建设。抓好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点和计划生育“三结合”、“计生家庭创业小额贴息贷款”、“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等项目。

三、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

(十一)加强重大疾病防控。积极推进省政府农民工尘肺病救治工作。全面落实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以奖代补”政策。加强霍乱、手足口病、流行性出血热、布病等急性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强化联防联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依法、科学、及时、规范处置传染病疫情,严守不发生急性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底线。强化疫苗采购和接种安全管理,巩固接种率,维持无脊灰状态,推进消除麻疹,建立第二类疫苗供应新机制。全面做好国家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加强艾滋病、结核病防治新型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艾滋病、结核病诊疗由疾控机构移交给医疗机构。加大慢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力度,做好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肿瘤防治、儿童口腔窝沟封闭、脑卒中防治等项目工作。全面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诊断和治疗。完成国家饮用水水质监测、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等环境监测项目任务。  

(十二)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健全市卫生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完善120急救指挥调度中心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卫生应急工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抓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防控工作。健全传染病、中毒、核放射及重大灾害事故等不同类别的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加强卫生应急培训,开展卫生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综合处置能力。开展卫生应急“五进”活动。

(十三)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和健康促进。继续开展创建卫生城镇工作,巩固城区创卫成果,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全面推进卫计系统各创卫项目工作落实。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迎接2017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中期评估。加强农村改厕及病媒生物防制。做好常宁市省级卫生城市复查及病媒生物(鼠、蟑、蚊、蝇)密度控制C级达标。组织开展爱国卫生65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全年新创省级文明卫生单位不少10个,省级卫生乡镇不少于2个,省级卫生村不少于2个。广泛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健康促进县建设。规范养生保健类节目栏目,打造健康科普平台。开展健康巡讲活动。增强控烟履约成效。

四、持续增强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

(十四)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各二级医疗机构深入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有序推进实施实名制预约诊疗,加强日间手术规范化管理,推进优质护理,优化服务流程。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采取巡查、点评、约谈、处罚、通报等举措压实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医疗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与监控网络,应急保障机制,督促各医疗机构落实好各项医疗核心制定。深入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健全“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加强合理用药和不良反应监测,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加强临床药事管理,开展药事管理综合评价,有效控制主要耐药菌增长率。以电子病历为核心,促进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加强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督促已申报省级、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医院通过评估验收。加强护理、院感工作监管,强化院感市级质控中心(常宁市院感质控中心)建设与动态考核,全面推行消毒供应托管工作。强化乡镇(街道)政府和卫生计生办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职能,提高我市千人口献血率。

(十五)全面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学习宣传贯彻《中医药法》,进一步完善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实施“五名”工程,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重点强化市中医院的区域龙头作用,继续加强市中医院重点及特色专科建设。力争我市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市中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中医馆)建设,继续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普及养生知识,促进和发展中医健康养老服务。大力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工作,强化本土师承人员培养,办成一批本土师承培训班。规范建设中医传承工作室。

(十六)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专网建设,实现全市范围内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共卫生机构、公立医疗机构的网络联通,构建以卫生专网、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相结合的网络体系。全面实施互联互通工程,确保我市医院依序互通。启动居民健康卡建设和应用工作。加强“互联网+”的发展与应用,加快远程医疗系统建设。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行业治理大数据、健康医疗临床和科研大数据以及人口健康信息风险预警决策应用。

(十七)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负担。贫困地区门诊统筹和农村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现全覆盖。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补充保险等制度联动报销机制,逐步建立兜底保障机制。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特殊困难家庭兜底保障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行动计划,对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分类救治。争创健康扶贫工程示范县。继续对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对口帮扶。

五、加快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

(十八)加强法治建设。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15-2020年)》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要求,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人口与健康政策法规评估机制,对重大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进行评估。适应《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制度的新要求,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开展“七五”普法。加强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健全法治工作机构、队伍和制度。

(十九)加快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大力推进乡镇卫计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对基层卫生计生管理、监督和服务的职能进行整合,将监督协管职能下沉到村组。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与监督执法之间、行政执法主体与委托授权执法机构之间、监督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建立健全结构合理、职责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特色鲜明的综合监管机制,完善部门业务范围和职责,把监管重心转向全行业。开展监督队伍系统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对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强化医疗机构监督,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净化医疗市场服务秩序。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开展全市医疗废物检查抽查专项行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全市二次供水情况开展卫生监督,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抽检。创新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机制,加强对违法生育人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重点开展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继续开展卫生计生系统商业贿赂共防共治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治法》、《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计划生育监督检查,结合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建立“两非”违法机构和人员失信惩戒机制,落实公民计划生育社会信用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通报等制度。

六、着力强化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支撑

  (二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全面加强全系统思想政治、纪律、组织、队伍和作风建设,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衡阳市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五个一律免职,严格遵守“六大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建设,完善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机制。狠抓纠风工作,严格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以“零容忍”态度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抓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整改“对表”销号制度。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强化行业自律,推动行风政风持续好转,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积极向上的干事氛围。  

(二十一)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完善公立医院投入保障机制,科学编制预算,积极推进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化解。加强卫生计生经费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确保资金分配科学、拨付及时、使用规范。健全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继续开展公立医院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十三五”建设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卫生计生建设项目,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

(二十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年内尽快启动卫生人才单招制度,引进高素质医学人才缓解医疗卫生单位人才紧缺问题。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开展重点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培养工作,实施“常宁名医”培养支持计划,加大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工作。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进一步向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中医等紧缺专业倾斜。加强全科、精神、妇产、中医、妇幼保健、助产专业人才培养。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等全科医生培养和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加强学术交流,强化继续医学教育。全面落实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改革政策。加强基层卫生计生工作人员素质培训。加快推进县域内医师多点执业,积极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

(二十三)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围绕“健康中国”、“健康湖南”、“健康常宁”开展政策解读、高层倡导和社会动员,做好主题宣传。加大医改政策、典型经验、改革成效、健康促进、公共卫生的宣传力度。做好先进称号评选和宣传工作。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职业精神。加大先进典型推介力度。创新互联网舆论引导方式,开发微信公众平台,提升突发事件舆情应对能力。加强新闻发言人、联络员队伍建设,完善新闻发布和解读机制。

(二十四)统筹做好其他重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网站信息公开。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强化信访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创新保健工作机制,提升保健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做好重大会议、活动医疗卫生保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会、离退休干部工作。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医学会等社会团体作用,形成工作合力。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