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省、衡阳市和常宁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

(二)、负责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对有关部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监督、检查、测评、考核;

(三)、受理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督办、查办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治理部门执法不公和司法不公,查处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打击敲诈勒索、索拿卡要等不法行为;

(五)、组织开展有关经济发展环境的专项整治工作;

(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企业帮扶、企业周边环境整治、涉企收费、效能监察和民主评议、投诉受理等六大活动,构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

(七)、督促有关部门、行业落实服务承诺,搞好服务窗口建设;

(八)、承担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为正科级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案检组、财务组三个组室;2018年底实有人员11名,其中在职人员10名,退休人员1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度收入总计104.59万元,比上年度101.26万元增加3.33万元,增加3.29 %。 本年度支出总计104.59万元,比上年度101.26万元增加3.33万元,增加3.2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合计104.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59万元,占全年收入100%;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其他收入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72万元,占75.27%;项目支出25.87万元,占24.7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4.59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101.26万元增加3.33万元,增加3.29%。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59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支出101.26万元增加3.33万元,增加3.2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59万元,比上年101.26万元增加3.33万元,增加3.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72万元,占75.27%;项目支出25.87万元,占24.73%。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74.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7%,日常公用经费3.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4.5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32.93万元减少28.3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单位所开展的实际工作,部分项目经费结转到下年,作为2019年支出指标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0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72万元(行政运行科目74.12万元,住房公积金科目4.60万元),项目支出25.8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25.8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84万元,占基本支出95.07%,比上年72.06万元增加2.78万元,增加3.83%,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公用经费3.88万元,占基本支出4.93%,比上年4.82减少0.94万元,减少了19.5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等日常支出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本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23万元,与上年度4.38万元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公务接待费支出1.94万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基本持平,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所有财政资金支出一是基本支出,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二是项目支出,用于实施对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日常监管,组织开展省、市下达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受理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举报投诉,督办、查办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组织开展经济发展环境年度测评,督促有关部门、行业落实服务承诺,搞好服务窗口建设。从时效目标、成本目标、数量目标、社会效益目标和可持续影响目标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率100%,管理制度规范全面,固定资产有专人管理,项目资金安全,全年工作任务完成100%。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8万元,比上年4.82万元减少0.94万元,减少19.5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12月31日止,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常宁市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2018决算公开表.XLS

 

常宁市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2018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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