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立案审批表

(湘衡常)应急立〔20223

案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

案件来源执法检查时间20220128

案件名称常宁市**加油站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

装备案

当事人常宁市**加油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82MA4Q5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电话    1894200****

邮政编码    421500

当事人地址常宁市烟洲镇烟洲村




案件基本情况:2022 1 27 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常宁市**加油站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站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对照该站应急救援物资、器材配置清单,缺少安全绳 1 条、警戒带 1 盒)。

承办人意见:该加油站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承办人(签名):证号:430482033

证号04112200175 20220128

审核意见

拟同意。

审核人(签名):20220128

审批意见

同意。

审批人(签名):20220128

常宁市通达加油站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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