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三)

公告

 

2024年8月12日,接群众举报称,常宁市兰江乡元山村龙塘组一厂房内储存危险物品(烟花爆竹)。经现场核查,举报属实。常宁市兰江乡元山村龙塘组广莲石材旁一厂房内储存烟花1461件、鞭炮347件,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找到当事人。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兰江乡及兰江派出所负责人予以协调配合,将该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转移至我局烟花爆竹执法专用储存仓库,消除该处重大安全隐患。现场依法查扣涉嫌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详见我局《查封扣押(场所、设施、财物)清单》第0217号。特此公告,请上述物品所有人在7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处理,逾期未处理的,我局将按无主货物处理,同时,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联系人:段磊

联系地址:常宁市交通路1号

联系电话:0734-7399376

 

常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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