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协调工作; 制定相关配套管理措施; 协助有关部门筹集、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常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编委核定,我中心内设股室7个。
二、常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常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总收入49838.73万元。比上年增长9.21%。总支出49235.7万元,比上年增长15.3%。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4983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49.85万元,占总收入的73.54%,其他收入(农民自筹及部门支助基金)13188.89万元,占总收入的26.46%。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49235.7万元中,财政拨款支出36649.8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4.44%。农民自筹及部门支助基金形成的其他收入支出12585.8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5.56%。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6649.85万元,比上年增加7.38%。财政拨款总支出36649.85万元,比上年增加7.38%。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6649.85万元,比上年增加7.38%。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基本支出366.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649.85万元的1%;项目支出36282.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农民医疗保障)。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36649.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6260.65万元增加1.07%。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366.9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30.2万元下降14.7%(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48.93万元,公用经费18.03万元);项目支出决算数36282.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5830.45万元增加1.25%(项目支出中政府采购印刷品等144.84万元,一站式软件开发82.8万元,筹资工作经费451.81万元,贫困人口退费6.16万元,农民医疗费补偿支出35597.28万元。)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事业单位工资提标、绩效考核奖励、城乡居民及农民五保户、低保户报销医药费比例提高。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366.9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48.93万元,占基本支出366.96万元的95.08%;公用经费18.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2%。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6万元,与年初预算6万元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与年初预算6万元持平。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2018年市合管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持平。所有费用严格按预算执行,凡超过预算限额的一律不予报销。2016年11月份公车改革,公车上缴。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016年11月份公车改革,公车上缴,年末车辆保有量0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30批次,300左右人次。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单位经费:2018年度,我办预算总支出105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96万元,项目支出691.77万元。
人员经费348.93万元,由财政工资统发中心实行统发,保证了全部干部职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
公用经费18.03万元,用于单位的水、电等,保证正常运营。
项目支出691.77万元,用于2018年筹资工作经费、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软件开发、办公用品购置及已缴参保基金新增贫困人口退费。
基金:
1、基金筹集情况。2018年共有721301名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合率达95%,应筹集基金12983.418万元,实际已到位12983.418万元,其中个人缴费人数643474人,个人缴费金11582.532万元,部门代缴77827人,部门代缴金额1400.886万元。衡阳配套资金596.24万元、常宁配套资金3904.68万元于8月1号已经到位;申报中央补助资金20340.69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0502.14万元;到11月31日止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己到位31090.2万元。
2、基金支出情况。2018年12月31日止,我市统筹基金补助441133人次,补助金额48168.26万元,其中住院补助160948人次,补助金额40369.46万元;门诊补助280185人次,补助金额4854.59万元,大病统筹支出2944.21万元。参保人群受益面为61.15%。
3、基金运行效益。到12月31日止,本年收支结余577.43万元,累计收支结余18302.41万元。其中累计收支结余中提风险基金594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87万元,比上年49.45万元上升几倍。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与职工医保合并人员整合,导致水、电、办公用品等各方面开支都加大。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43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办共有车辆0辆,2016年11月份公车改革,公车上缴。单位通用设备价值48.35万元。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任务和医疗保障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