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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城镇职工意外伤害理赔流程
申请条件:凡在常宁市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因年迈行动不便、因病(如高血压、低血糖、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等)和确实不可预料原因导致的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可纳入基本医疗支付范围。
一、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流程
在定点医院住院的,由患者先行垫付费用办理入院手续,在医院科室领取《常宁市城镇职工意外伤害备案审批表》,主管医师按实填写,医院医保办初审,凡符合城镇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范围的,第三方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盖章认可,出具《理赔查勘调查报告》,医院凭第三方已审批签字的调查报告,即时结算报销费用。流程图如下:
二、市域外意外伤害报销流程
凡在异地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范围的,参保人员第一时间要报备第三方,第三方收到资料或接到电话10个工作日要进行核实有无责任方并告知患者本人或家属,由第三方相关工作人员上签字盖章认可,并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基本医疗结算。
三、异地职工基本医疗及时结算的所需资料如下:
1.住院发票、费用总清单
2.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
3.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4.理赔查勘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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