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负责城市公用事业和市政设施建设、改造和应急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全市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管理和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承担全市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的责任;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相关公用事业设施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城市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和园林绿化的建设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排污等设施的建设和建设过程监管;承担指导村镇建设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市编委核定,2016年我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计财股、组织人事股、勘察设计股、工程建设股、法规股、村镇办、燃气办、开发办、建设市场股、招标办、稽查队、造价办、交易中心、供排水办、绿化股等16个股(办)室。在职人员111人。下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城建档案馆、建筑设计院、水松城建办等4个二级机构。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收支情况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2906万元,比上年增加5859万元,增长83.14%。2016年支出总计12970万元,比上年增加6165万元,增长90.5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9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91万元,占97.5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15万元,占2.44%等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年支出129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万元,占9.48%;项目支出11740万元,占90.52%;经营支出0万元,占0%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2591万元,比上年增加6039万元,增长92.17%;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591万元,比上年增加6039万元,增长92.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2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万元(行政运行103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9万元,城管执法28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11047万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42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万元,水体支出3441万元,农村环境保护149万元,减排专项支出90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1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746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35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4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1140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69万元,公用经费16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的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7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50

万元,完成预算的97.14%。比上年18.60万元减少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年初预算12万元减少0%,比上年12.62万元减少5%;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比年初预算5.50万元减少9%,比上年5.98万元减少16%。三公经费支出下降主要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无公务出国(境)费用、没有购置新车,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由财政定点管理。公务接待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规定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无公务出国(境)支出、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3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133批次,597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5万元,支出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15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70万元,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4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万元,比上年112.86万元增加41.76%。主要原因一是物业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增长较多;二是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和城市给排水排污设施的维护量增加造成经费的增长。 

  2、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衡政函[2014]73号)和《衡阳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衡财绩[2014]439号)等文件要求及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经绩效评价,我局在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较好的支持了财政工作发展。2016年,我局从单位可执行财力出发,对照年初预算和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开展和实施项目,建立和制订了各项目的实施保障措施,正确测算各类业务活动开展所需资金,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使项目运行结果达到预期效果。尤其是在节能环保和城乡社区环境卫生、住房保障及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着重对焦重点民生项目的实施和监管,将城乡一体建设统筹发展和政府精准扶贫紧密地衔接起来,有力地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平稳运行。 

四、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4、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应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6年度住建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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