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常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遴选备选库的通知


 

各房地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行业管理,保障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市场化、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需要现就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准入备选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准入备选库应具备的条件

      1、市级房地产评估机构具有有效的备案证书。

      2、注册地不在衡阳的评估机构须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执业人员、经营场所和固定的办公地点。

      3、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二、准入备选库应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省住建厅颁布备案证书。

      2、外地评估机构需提供注册地房屋征收评估管理部门盖章的从事房屋征收评估业务二年以上证明。

      3、资质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

      4、公司基本简介、开户银行及账号、联系方式(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5、在衡阳市范围内固定办公场所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或租房合同)。

      6、执业人员花名册(专业技术人员还应提交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7、报名单位的专职注册估价师(评估师)(不得少于3人)注册资格证书。

      8、机构代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9、常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库报名申请表。

      10、廉政承诺书。

      11、其他相关材料。

   三、报名日期、地点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27日。

     2.报名地点:常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地址:常宁市泉峰街道办事处新村路60号)。

     3.联系人:雷  杰,手机:15116818233,办公电话:0734-72866688,电子邮箱:150221041@qq.com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

     1、各报名单位必须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如实介绍相关情况。资料查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用A4纸张,并请编印成册。未经登记备案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不得在我市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2、我局将对报名的评估机构依据入选条件和近两年房屋征收评估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准入备选库的名单并适时向社会予以公示。

     3、为了更好的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局将在“常宁市党政门户网”和“常宁报”公布相关信息,供各评估机构报名,请及时关注。

 

附:常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库报名表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7日

 

 

 

附件:

 公司名称

(公章)


业务及 资质等级


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


工商营业 执照号


税务   登记号


从业人数

 


专业技术人员人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及账号


房屋征收评估从业记录(可另附页)


常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选库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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