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宁市市府路(松柏路至东一环路)

      

  常建发〔20189  

      

  关于常宁市市府路(松柏路至东一环路)  

  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宁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送来的由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常宁市市府路(松柏路至东一环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已收悉,我局组织了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评委对该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基本符合设计深度要求,原则上同意进行施工图文件设计,现就审查结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常宁市市府路(松柏路至东一环路)道路工程。  

  二、建设地点:常宁市宜阳办事处、宜潭片区。  

  三、建设内容:L=1571.82M,B=30M;包括道路、管线、排水、交通、绿化、照明等。  

  四、审查意见  

  严格按批准的规划文件进行设计。  

  绿化设计应按常宁市最新的绿化景观专项规划进行设计。  

  初步设计概算材料价格应按常宁市发布价为准进行调整。  

  雨污水管应充分考虑周边区域的汇入,特别是东一环北段的污水汇入,应充分调查周边雨污水管的标高衔接。排水设计必须与住建局给排水办衔接确定排水方案。  

  完善道路平交口平面及竖向设计。  

  优化市府路与东一环路交叉口的交通组织。  

  公交站台、检查井、雨水口等应有设计详图。  

  建议给水管双侧布置。  

  五、设计单位应按专家审查意见及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进行施工图文件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初步设计批复及相应设计规范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六、建设单位应按以上意见认真落实好下一步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常宁市市府路(松柏路至东一环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评审与会人员名单。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    批复  

    送:常宁市规划局,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8312日印发  

  附件:  

  常宁市市府路(松柏路至东一环路)  

  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评审与会人员名单  

      

  一、市政府办  

    鑫、孙明华。  

  二、项目评审专家组  

  尹开春、肖小玲、刘向东、肖  晖、陈文生、胡卫民、詹  云、尹富华。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松、詹友军、徐建洪。  

  四、常宁市规划局  

      黄振湘、刘建国、邓升华。  

  五、建设单位  

  陈玉菡、刘  伟。  

  六、设计单位  

    毅、陈午阳。  

  七、记录  

  夏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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