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用事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常建发〔2023〕32号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用事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 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常安委发〔2023)5号)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市公用事业领域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紧密结合安全生产翻身仗要求,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企业自查自改重大隐患积极性明显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意识明显增强;对照“ 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第一责任人的精准严格执法水平显著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全力确保实现“ 三坚决两确保”任务目标,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

三、工作重点与主要任务

公用事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主要是供水、燃气、污水处理、排水等,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等重大事故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始终激活底线工作“五全一常态”机制。对照《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五全一常态”机制实施细则》(常建发〔2023〕25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断提升各类安全风险的防范水平。

(二)严格执行排查整治标准要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每月将排查的重大隐患清单按时报送至局公用事业股。

(三)排查内容。

1.供水安全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建设项目的管理程序及相关档案地方供水水质监督检查报告和结果通报等材料供水企业的水质检测制度水厂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水量计量和药剂计量投加装置净水材料和药剂索证验收制度许可证和批次检测报告水厂制定的供水设施和设备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三级维护检修制度供水设施和设备台账水厂制定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对在岗员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门卫制度,检查水厂安防监控重点部位供水管网档案,管网运行数据采集、调度系统的运行情况,管网压力点的测压记录管网维护管理制度,清洗、检测、维护等记录企业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应急队伍、设施设备和物资储备情况。

2.城镇燃气安全

城镇燃气用气安全。聚焦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用气、燃气管线占压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停复气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检查严格执行设施设备巡检制度情况, 是否及时发现、处置燃气设施设备安全风险隐患。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是否做到100%全覆盖。

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闭环管理情况。企业是否落实国家关键岗位持证上岗要求,做好新招录、转岗员工从业资格取证和企业“三级”安全教育情况。

瓶装液化气安全。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建立完善可溯源智能钢瓶管理制度,规范用户合同管理、配送及入户安检等关键环节,有效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运行水平。

3、污水处理安全  污水处理厂应至少配备 1 个及以上专职或兼职安全员;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岗位人员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有毒、有害场所应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吊装设备、压力容器等应有检测合格标识;有限空间作业需配备通风设施及检测仪表,并按要求操作;消防设施配备到位,并定期检查、更新;采用氯消毒时应配置报警仪、漏氯吸收装置、漏氯检测仪及漏氯检测报警设施,且能保证联动运行;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包括:触电应急预案、有毒 、有害气体中毒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氯气泄漏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等,且应每年进行一次补充、修改和完善;应配备双电源或满足基本运行的应急电源;当进水水质和水量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出水水质超标,或者发生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突发情况时,污水处理厂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报住建局和生态环境部门;每年应至少进行 1 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积极的响应措施,并能及时解决;安全检查台帐及安全隐患排除记录齐全;化验室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且应上墙;废机油、化验室废液、紫外灯管等危废应按照要求合理储存及处置;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存储使用合规且配备相应安全救护工具;道路整洁,无积水、塌陷,路网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绿地绿植定期维护;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每半年检测一次,甲烷一年检测一次,厌氧消化区域、地下室泵房、地下室雨水调蓄池和地下室污水厂箱体应设置硫化

氢、甲烷的泄露浓度监测和报警装置,在人员进出且硫化氢易聚集密闭场所应设硫化氢气体监测仪;除臭预收集系统、收集管道完整,无损坏。

4、排水设施安全。重点检查管养机构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建立情况;城市排水设施日常运营情况;养护维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度落实情况;日常巡检机制建立情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定期对辖区范围内的排水管网、窨井盖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汛期对易涝点加强巡查,发现的隐患是否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限时整改及隐患台账建立情况。

(四)积极组织专家查隐患服务。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组织专家查隐患行动的通知》要求,各级住建部门要结合实际健全优化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标杆企业专家优势,通过“开小灶”“重点帮扶”等方式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五)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屡罚未改的,依法提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阶段划分

(一)第一阶段:周密部署扎实动员,时间:5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并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细化明确排查重点、目标任务等事项。            

(二)第二阶段:企业排查专业帮扶,时间:6月一12月。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5月底前,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组建专家库,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

(三)第三阶段:严格监管精准执法,时间:6月一12月。要全过程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要加强安全管理,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监管执法力度。

(四)第四阶段:总结提高建章立制,时间:12月底。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完善专项整治方案,将此次排查整治融入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体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扎实开展好排查整治工作,指导督促业主、使用人、管理单位和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要求,适时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保证排查整治效果。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排查、整治等工作弄虚作假、措施不力、敷衍塞责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对排查整治期间,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的,将报请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要坚持“严细实”作风,发扬斗争精神,严格落实责任和追责问责,排查重大事故隐患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注重小切口、抓关键,提高工作针对性和操作性,不搞“大而全”整治行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鼓励企业和地方主动组织开展重大隐患自查自改。凡属企业自主检查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治的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不予以行政处罚;凡是监管部门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从重行政处罚;凡是上级督导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媒体曝光;凡因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施贵任倒查,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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