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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法治中国”为核心,“平安常宁”建设为载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推进,着力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推动了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4年,局党组会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和土地管理方面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全局认真学习衡阳市局编纂的关于自然资源重要论述和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学习材料。在学习实践中不断查找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
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统一进行谋划,压实落实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加快形成“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局党组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积极实施。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作和清理工作;三是落实应复应拆制度,全力配合司法、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诉讼和公益诉讼案件;四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学法普法教法;五是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述职述法制度,自我对照检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工作。全面梳理审批事项、流程、要点、资料等,编印《自然资源办事指南》,实现最精准的审批流程,最规范的审批要点,制定了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双公示”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简化了办事流程。不动产登记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与市行政审批、税务、公积金和住建部门联合制度“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实现了信息化支撑的“一件事一次办”。同时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将不动产抵押登记延伸到银行终端办理,同时实现了“交房即交证”。
(二)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践行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牢固树立“人人是环境、个个要出力”理念,做到服务从优、审批从快、监管从重,执法从严,干部队伍精神焕发,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部门形象不断向好。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紧扣“公正文明、严格规范”的执法宗旨,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为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方式、执法保障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出台了《常宁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规定》。
(二)坚持公正执法,维护法治环境。印发《常宁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批后管理若干规定》、《常宁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规定》的通知,不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打造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每年参与行政执法案例评查工作,通过案例评选进一步规范了自然资源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使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水平和效能得到全面提升。
五、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升自然资源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大力开展法治宣传。2024年多次参加了省厅、市局的依法行政和法规业务培训,我局干部职工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全员参与自然资源部生态文明大讲堂专题讲座。紧盯关键节点强化普法宣传。我局在“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面向广大群众的宣传活动。2024年共开展法治宣传共30余次。向群众宣传宪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不动产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相关宣传资料600余册,并接受群众现场咨询。二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2024年,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土地管理“一法一条例一办法”知识学习和行政处罚及案卷整编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我局行政执法能力,规范执法案卷整编行为。三是提升行政应诉能力。负责人按要求出庭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切实发挥了行政应诉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全面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常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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