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瀚于2011年12月购买陈文欢住宅一套,房屋坐落常宁市培办事处西上居委会郭家坳,用途为住宅用地,并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现李文瀚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因原土地使用权未办理转移登记,仍分别登记在陈文欢和雷红两名下[证号为:常国用(2007)字第0269号、常国用(2012)字第000359号],且土地使用权人陈文欢和雷红无法现场面签,为明晰产权,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湘政办法(2017)39号文件精神,特公告办理权利主体一致的不动产权登记。
如相关权利人(单位)对此公告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将为权利人办理不动产登记。
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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