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雷秀春

雷秀春因保管不善,将湘(2017)常宁市不动产权第0009196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作废。

 

声明人: 雷秀春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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