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玉芹拟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公告

张玉芹于 2024年2月4日向市不动产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现场调查核实,现就该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该不动产宗地使用权由张琳、周健雄于 2015年6月17日取得,并办理了常国用 (2015)第000315号和常国用 (2015)第000316号两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合计土地使用权面积210.80 平方米,坐落于常宁市培元办事处群英西路地段。后建成一栋12套房产,分别出售给张玉芹等业主,并办理了证号:常房权证常宁市字第07039429号《房屋所有权证》等。现主业张玉芹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原土地权利人张琳、周健雄无法现场面签,为明晰产权,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湘政办法(2017)39号文件精神,特公告办理权利主体一致的不动产权登记。

如相关权利人(单位)对此公告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将为权利人办理不动产登记。 

 

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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