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际彬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公告


刘国友、滕文国于2005年依法取得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别办理了常国用(2005)字第0136号、常国用(2005)字第013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坐落于常宁市泉峰办事处学墙居委会茶子园地段。权利人邓际彬于2007年1月购买了该栋住宅102室,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经权利人邓际彬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因土地权利人刘国友、滕文国无法现场面签,土地使用证原件遗失,为明晰产权,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湘政办法(2017)39号文件精神,特公告办理权利主体一致的不动产权登记。

如相关权利人(单位)对此公告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之规定,将为权利人办理不动产登记。 

 

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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