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元办事处群英西路桃园小区3栋秦长青等15户业主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公告


 秦长青于2024年7月1日向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现就业主秦长青的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秦长青于2008年10月前后购买何国强、李金桃开发的商品房,并以业主秦长青的名义分别办理了常房权证常宁市字第07003672号等《房屋所有权证》,权利人和房屋建筑面积详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用途均为住宅,坐落常宁市培元办事处群英西路桃园小区3栋。

李金桃、何满凤、何秀姣、吕诗刚四人于2009年已取得该不动产宗地使用权,并分别办理了常国用(2009)第001223号至第001226号四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共计土地使用权面积600.00平方米,坐落于常宁市培元办事处城西居委会地段,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自2009年8月6日起算。

经现场调查了解,该不动产共六层,两梯四户,共24户。架空层为车库和煤屋,未进行产权登记。第一层至第六层为住宅,其中户室1 建筑面积154.55平方米,户室2建筑面积154.82 平方米,户室3建筑面积154.82 平方米,户室4建筑面积154.41平方米,该栋总建筑面积3711.60平方米,宗地面积616.22平方米。4 2024年6月26日经查询,常国用(2009)第001223号至第001226号四本《国有土地使用证》无抵押无查封。

现秦长青等15户业主现申请公告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因常国用(2009)第001223号至第001226号四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现已遗失,土地权利人李金桃、何满凤、何秀姣、吕诗刚四人均无法现场面签,为保障秦长青等15户业主的合法权益,为其公告办理不动产登记。如相关权利人(单位)对此公告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内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根据湘政办法(2017)39号文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之规定,将为秦长青等15户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

 

 

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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